为进一步规范粮食购销领域市场秩序,维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粮食购销领域违法违规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1.在粮食购销中实施超标准扣水扣杂及压级压价、抬级抬价行为;承担政策性收储的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库点是否执行最低质价政策。
2.从事秋粮收购活动的各类主体是否在收购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品种、等级质量标准和收购价格等信息;实施价格串通、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法律法规所禁止的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3.在粮食购销中达成、实施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粮食或以不公平的低价收购粮食等违法行为;粮食购销经营者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等行为,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4.使用未经强制检定或者超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破坏检定铅封、印信;短斤少两等计量作弊违法行为。
5.粮食生产加工中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使假;销售过期变质以及不合格粮食;粮食生产销售等经营活动中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粮食生产销售中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地理标志、绿色食品标志违法行为。
6.粮食购销领域中涉及市场监管的其他违法行为。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
三、征集方式
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可通过电话方式进行举报。举报电话:12315
四、相关事项
1.举报人应提供客观真实的举报材料及证据,对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借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提倡实名举报,我们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切实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感谢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明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4日
本期编辑:吴昕格
初 审:吴昕格
编 审:王珊珊
总编辑:杨士伟
总监制:乔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