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皇姑区西窑二期-1A地块商业比例调整方案进行批前公示,征询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30日(自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26日)。在此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参与,并注明联系人及具体联系方式。利害关系人对该规划变更依法享有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1.电子邮件:hgghk-zrzyj@shenyang.gov.cn(沈阳市自然资源局皇姑分局)
2.电话:22815467(沈阳市自然资源局皇姑分局)
3.信函:请邮寄至沈阳市皇姑区松花江街3号皇姑区人民政府A座14楼,沈阳市自然资源局皇姑分局收,邮编:110032
规划简要内容
一、地块范围:
东至鸭绿江东街,南至22米规划路,西至鸭绿江北街和22米规划路,北至22米规划路。
二、调整内容:
为促进全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中化环境产业园拟落户在西窑二期-1A地块02宗地内。02宗地内原有的酒店式公寓配置,已不能满足人才对居住品质的需求。
基于对区域经济发展和人才安居乐业的综合考量,拟将02宗地部分用地(1.7公顷)性质由商业用地(B1)调整为商业居住混合用地(R2【B1】);地块(包括01至06宗地)综合商业比例由34%-35%调整为24%-25%,02宗地商业比例由100%调整为41%-43%,其他宗地规划指标不变。
三、本公示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来源: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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