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发生的老人摔倒讹人事件,让很多人不敢伸出援手,但你听说过,不扶也被讹的吗?
一大爷骑电动车带着老伴,不慎摔倒在地,女孩怕惹麻烦,没扶他们就离开了,没想到反遭大爷索赔5000元,大爷:谁让你不扶我们起来。这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办?
【案情回顾】
小琳是一名大学生。这天早上,她像往常一样骑自行车去学校上课。没想到,在路上遇到了一个大麻烦。
一个大约七十岁的老爷爷骑着电动三轮车逆行,后座上还坐着他的老伴。小琳急忙刹车,想等他们先过去再继续走。没想到,老爷爷突然一个趔趄,连人带车摔倒在地,正好摔在小琳旁边。
小琳吓了一跳,心里想上前扶起他们,但突然想到那句“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扶?”她犹豫了几秒,心里想着:“要是被讹上可怎么办?”于是,她决定骑车离开。
没想到,老爷爷突然起身,拽住了她的车把,气呼呼地说:“我们是为了躲你才摔倒的!你怎么能不管就走,还不道歉?”
得知小琳是大学生后,老爷爷更生气了:“大学生怎么了?读书读傻了吧,见老人摔倒了都不扶?”
小琳被骂得快哭了,掏出手机准备报警,老爷爷见状,抢先一步拨通了报警电话。
很快,民警赶到了现场。面对民警的询问,老爷爷一口咬定是小琳的责任,态度强硬,似乎胜券在握。
这时候,一位路人看不下去了,向民警说明了事情的经过:“是老爷爷逆行,小琳提前停下来了,根本没碰到他们。他们自己摔倒后,因为小琳没扶,才吵起来的,实际上根本不关小琳的事。”
民警估计小琳还在上学,肯定说不过这老人,就提议让小琳给老两口道个歉服个软。
小琳也想快点离开这里,就道歉了,以为这事就算解决了。
没想到,坐在地上的老奶奶又不干了:“我摔得起不来了,玉镯子也摔坏了,5000块钱买的,这你必须得赔!”
民警无奈地说:“大妈,这不是你说赔就赔的,我们得先调监控,查清责任,再走法律程序。”
在民警的调解下,双方同意调查监控。小琳还把老奶奶扶起来,送去了医院。
【案情分析】
大家好,这里是宪法小卫士【以案释法】频道。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的规定:“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乘车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本案中的老爷爷骑电动三轮车逆行,并且带着老伴,这明显违反了交通法规。他们的行为本身已经构成了违法。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65条的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造成他人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的人请求赔偿。”在这个案例中,小琳并没有违反交通规则,她提前停车礼让,并没有直接接触到老人。老人的摔倒是由于其逆行并失去平衡造成的,与小琳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因此,小琳不需要对老人的摔倒承担责任。
此外,关于老奶奶要求小琳赔偿5000元镯子的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83条的规定:“如果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人身损害,应根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由于小琳没有碰到老人,老人是因自己的违法行为摔倒受伤的,因此小琳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最后,警方通过调查监控和路人的证词,证实小琳没有责任,老两口的指控是不成立的,小琳压根就没碰到老人,一切都是老两口在无理取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