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范围、征收面积及土地现状
征收土地用途和目的
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一)货币安置。
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土地补偿安置费中。
(二)留用地安置。
留用地按实际征地面积10%计算安排给被征地村集体。
(三)社会保障安置。
核定征地项目涉及应纳入养老保障范围的被征地农民人数为12人,按每人16200元标准一次性计提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共19.44万元,专款用于被征地农民缴纳养老保险费用。
补偿登记期限及异议反馈渠道
(二)异议反馈渠道。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书面签名意见向我区反馈意见。
异议反馈联系人:
黄先生,联系电话:020-31094063,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校尾路10号;
张女士,电话020-34689901,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
六、若本次拟征收土地中部分土地历史上已完成征地补偿的,由土地征收实施部门在征收实施工作中做好衔接工作。
七、公告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