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区广大居民朋友的一封信
近年来,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给社会安全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2024年,我区对烟花爆竹领域进行了三轮全面摸排与整治,确保了烟花爆竹领域安全。
一直以来,经开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含储存)烟花爆竹的行动,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衷心支持。近日,仍有不法商家和个人为了一己私利,置他人安危于不顾,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该行为不仅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此温馨提醒广大居民朋友:
一、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二、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将厂房、房屋、工棚等其他建筑物租借给他人或单位从事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等活动。
三、一经发现以上行为,将依法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并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居民朋友不要为了谋取私利而从事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活动,同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一旦发现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积极通过安全生产举报电话、邮箱等多种方式进行举报,一经核查属实,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根据核查情况给予举报人奖励。(举报详情请致电卢警官:13970556633、包警官13576170411,举报邮箱:2515666398@qq.com)
为防范事故发生,营造安全文明的节日环境,即日起,区安委办将组织公安、应急、市场监管、交警等部门依法严肃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请全区居民坚决杜绝违法存放、无证经营烟花爆竹等行为,确保自身及其他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共同度过一个祥和、平安、如意、欢乐的新春佳节!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委会办公室
2025年1月6日
来源: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编辑:陈渝
校对:漆思忞
编审:邹柯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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