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依法加强互联网生态治理及打击治理网络谣言工作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县网络直播人员监管工作,有效遏制网络不文明现象、打击整治网络谣言,维护积极健康、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11月7日,县委网信办、卓尼县公安局组织自媒体从业者、直播人员召开全县网络自媒体暨网络直播人员集体约谈会。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网络主播行为规范》等法律法规,通报了网络直播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对网络主播进行了警示教育,现场签订了《规范网络行为承诺书》,组织填写了《互联网传播行业自媒体从业人员登记备案表》。
会议要求,各位网络主播,一要提升自身素养。要不断提升自己的文化素养、专业知识和道德水平。在直播过程中,要以身作则,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要积极传播正能量,引导粉丝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二要遵守法律法规。要深刻认识到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只有熟悉这些法律法规,才能在直播过程中做到知法守法,不触碰法律红线。三要提升内容品质。要通过直播讲述我县的大峪沟景区、洛克之路等,介绍本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像三格毛服饰、洮砚、木雕的制作过程等,弘扬我县的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等,开展宣传正能量事迹、传授实用知识技能的直播活动,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
下一步,县委网信办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持续加强对网络直播和短视频的监督管理和引导,加强对自媒体从业者的管理引导,坚决依法打击处理挑战法律底线、违反公序良俗的网络行为,引导其传播积极、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为加强正面舆论引导,净化网络空间、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发挥积极作用。(供稿:县委宣传部)
编辑/张玉红 责任编辑/王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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