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县2024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到期本金回收工作,促进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现将本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到期本金回收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还款时间:11月11日—12月20日(截止)。
二、还款对象
1.在我县办理了生源地助学贷款,截止2024年已经毕业且未全额偿还助学贷款本金的学生。
2.助学贷款系统内申贷学制已满,继续攻读学位(专升本、研究生、博士等),但未在合同有效期内向资助中心提供相关材料用于调整还款计划或延长学制的。注意:本年度应还利息已由国家代偿,处于还款宽限期的学生不在本次催收范围内,也可提前还款。
三、本金延期偿还
1.本金延期偿还范围:年度有到期本金要还的已毕业借款学生。按贷款合同期限长短,一般毕业3-5年后会有到期本金偿还,借款学生可登录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进入“本金延期”页面查看。
2.本金延期偿还申请时间:不能按时偿还今年应还本金的借款学生可申请本金延期偿申请,于2024年12月17日前完成申请,以免过期无法申请。
温馨提示:延期到下年会产生年度利息。
3.申请延期方式:借款学生自主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提交本金延期偿还申请,无需县级资助中心审批,即日生效。
四、还款方式
方式一:支付宝还款。
登录学生在线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查找自己的支付宝账号,通过支付宝直接转账还款或打开手机支付宝APP登录合同上的支付宝账户--搜索生活号“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并关注--打开生活号“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点击“在线还款”功能并按提示操作。
方式二:云闪付还款。
手机云闪付APP还款:在手机端下载安装中国银联“云闪付”APP,按照提示完成注册或登录。在搜索栏输入“国家开发银行”或“助学贷款”,进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小程序后,即可根据引导完成在线还款操作。
方式三:现场还款。
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专用POS机刷卡或微信扫码支付还款。
五、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的约定期限归还贷款的,国家开发银行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按合同约定利率计收罚息,逾期罚息率为当期利率的130%。
2.未按约定还款,连续拖欠超过一年且不主动与资助中心联系的同学,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国家开发银行、资助中心有权在不通知本人的情况下在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上公布姓名、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及违约行为等信息,违约情节严重的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产生逾期等不良记录的,将纳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黑名单,黑名单实行终身制。不良征信记录将严重影响您今后的就业(招聘)、申请房贷、车贷、信用卡的办理等几乎所有与金融机构有关的金融产品的申请和使用。未在通知办理时限内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偿还到期本息还款或通过支付宝还款的,逾期后果由本人承担。请详细阅读《还款指南》,登陆助学贷款个人在线系统进行查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服务热线95593咨询!如果有不清楚的请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谨防上当受骗!
六、还款咨询电话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93
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0941—3625852
包老师:13893901379 汪老师:18093934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