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登: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 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

政务   2024-10-24 18:27   西藏  



来源:《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与实践》专刊2024年第7期(《民主与法制》周刊2024年第38期)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

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

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


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次登


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西藏法院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青藏高原生态环境,为推进美丽西藏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图为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工布江达县错高乡结巴村景色。 新华社记者 孙非/摄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伟大实践中,创造性提出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地处反分裂斗争前沿和边疆民族地区的西藏三级法院,面对风云变幻的国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必须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四件大事”,聚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和国家固边兴边富民行动示范区“四个创建”,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断推动西藏审判工作提质增效,努力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


一、铸牢政治忠诚,切实增强西藏审判工作服务中心大局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审判自觉

(一)站在全局视野定位西藏审判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西藏工作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必须坚持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的战略思想”。法院任何一个工作环节都与中心大局密切相关,法院审判工作做得怎么样,直接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西藏法院始终坚持将审判工作置于支撑和服务自治区党委中心工作中,始终对“人民法院既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机关,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机关”保持清醒认识,依托刑事审判打击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托民商事审判促进西藏高质量发展,依托环境资源审判为西藏碧水蓝天保驾护航,依托边境法院审判、法治宣传、参与基层治理助力固边兴边富民行动,全力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

(二)坚定政治立场,加强党对审判工作的绝对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我国法治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法治最大的区别。”审判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党的绝对领导是审判工作的最高原则、最大优势。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统揽西藏审判工作全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信心和底气,自觉抵制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坚决维护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确保西藏审判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自觉把西藏审判工作放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西藏实践的大局中部署落实,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实施办法、自治区党委实施细则,落实法院党组向同级党委、党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工作要求,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为西藏工作大局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要强化司法办案政治责任,在审判案件、化解矛盾、落实政策的过程中更加重视法律法规、司法政策的学习运用,确保在每一起案件办理过程中自觉考虑政治影响、统筹把握政治要求、有效防范政治风险,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三)提升政治站位,把握审判工作现代化的内涵要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忠诚履职、担当作为,以政法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人民法院是党领导下的国家审判机关,审判工作现代化既是政法工作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审判工作现代化包括审判理念、审判机制、审判体系、审判管理现代化。加快推进审判理念现代化,要求全体干警必须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牢牢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始终牢记民心是最大的政治,牢固树立依法履职、“双赢多赢共赢”、“案结事了政通人和”、“抓前端、治未病”等司法理念。加快推进审判机制现代化,核心是要让审判权运行符合司法规律,确保司法责任制全面准确落实,力争以最小的程序成本定分止争。加快推进审判体系现代化,就是坚持以审判执行工作为中心,不断深化三级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按照审判工作决定职能、职能决定机构、机构决定编制的原则,做到机构设置科学、职能配置优化、体制机制完善、运行管理高效。加快推进审判管理现代化,本质是调动队伍积极性、提升审判质量,关键是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用科学的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来“评案”“考人”。


二、强化履职担当,切实找准西藏审判工作支撑和服务中心大局着力点

“四个创建”是贯彻落实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两步走战略安排、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的必然要求,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西藏长治久安、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具体实践,完全符合党的二十大精神,完全符合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要求,完全符合西藏实际。西藏法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研究出台《全区法院进一步锚定“四件大事”服务保障“四个创建”的实施意见》,切实找准司法审判服务保障中心大局工作的切入点、结合点,努力为“四个创建”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保障,助推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

(一)筑牢稳定“压舱石”,做服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的先行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西藏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必须放到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上来,把实现社会局势的持续稳定、长期稳定、全面稳定作为硬任务,各方面工作统筹谋划、综合发力,牢牢掌握反分裂斗争主动权。”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人民法院责无旁贷。西藏法院要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科学把握反分维稳规律特点,善于从政治上把握涉及国家安全类案件的审判,善于透过表象看到案件、事件、问题背后的政治因素和影响,用讲法治的方式办好讲政治的案件。同时,要加强对严重刑事案件分析研判,在提升案件审判质效的同时,及时形成报告报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为自治区党委决策提供支撑。要坚持标本兼治防范重大风险,对“套路贷”、网络暴力、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有效打击,坚决维护各族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决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民族事务,以公正判决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二)当好发展“助推器”,做服务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创建的护航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经济从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以法治为引领。”西藏法院要完整准确把握新发展理念、高质量发展对审判工作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坚决落实“三个赋予一个有利于”(所有发展都要赋予民族团结进步的意义,都要赋予维护统一、反对分裂的意义,都要赋予改善民生、凝聚人心的意义,都要有利于提升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结合审判实际落实落细自治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22条举措,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司法保护力度。要服务保障重大项目建设,落实好《关于切实加强川藏铁路建设司法服务与保障的实施意见》,在持续巩固深化上下功夫。要促进创新驱动发展、服务科技自立自强,深刻认识“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保护创新就是服务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统筹好司法保护和司法规制,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及新兴产业、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持续注入司法动能。要创造性开展行政审判工作,继续做好自治区行政审判白皮书和年度分析报告,注重发挥司法建议作用,着力解决行政案件上诉率、申诉率高以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偏低等问题,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三)共当生态“守护者”,做服务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创建的建设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保持战略定力,提高生态环境治理水平,推动青藏高原生物多样性保护,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切实保护好地球第三极生态。”西藏法院要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两山”理念,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保护好青藏高原生态就是对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作出的最大贡献,把法治作为推动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的重要方式,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服务保障“两江四河”流域绿化、南北山绿化等重点生态工程。要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落实《国家公园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协同推进三江源国家公园高水平司法保护体系建设,以法治理念引领和推动生态文明高地建设。要加大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力度,组建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审判团队,完善与检察、公安、自然资源、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协作,进一步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的惩治力度,优质高效审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守护好高原的生灵草木、万水千山,不断推进美丽西藏建设,进一步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

(四)打好强边“组合拳”,做服务国家固边兴边富民行动示范区创建的推动者。边境地区是国家安全屏障的第一道防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边境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各族群众扎根边陲、守护国土、建设家乡。”西藏法院要自觉把强边富民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思考谋划,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移民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国(边)境管理违法犯罪的意见》,持续加大边境法院、边境法庭建设投入力度,守护好神圣国土、建设好幸福家园,确保国家安全屏障的第一道防线固若金汤。要精准对接乡村振兴战略和边境群众司法需求,妥善处理边境地区建设、边贸市场交易和边境特色产业、矿业、清洁能源产业发展过程中的各类矛盾纠纷,加强车载流动法庭和人民法庭建设,开辟涉农、涉边贸易纠纷立审执绿色通道,以审判服务兴边富民行动和守土固边工程。要加强新时代涉军维权工作,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推动基层法院、人民法庭与驻地部队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助推“五共五固”军民共建走深走实。


三、坚持依法履职,切实提升西藏审判工作支撑和服务中心大局质效

审判质效是检验法院工作的重要标尺。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高速发展,西藏法院受理案件数量持续大幅增长,且案件类型日趋复杂,法官办案压力不断增加,案多人少矛盾较为突出。“理念一新天地宽”,面对严峻形势,西藏法院必须坚持依法履职,坚持问题导向,改进作风,狠抓落实,提升司法审判工作质效,提升西藏司法审判工作服务中心大局工作质效。

(一)强化依法履职。依法履职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在审判工作中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的要求。西藏法院要反对机械司法、就案办案,充分发挥党的领导这一最大政治优势,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持案结事了政通人和,追求“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坚持“抓前端、治未病”,服务社会治理,坚持“双赢多赢共赢”,创新履职方式,通过依法发挥审判职能,切实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人民根本利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大格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注重办案”与“参与治理”并重。

(二)强化现代化审判管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奋力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审判管理现代化是政法工作现代化的重要内容,符合司法规律的现代化审判管理是实现审判工作现代化的重要保障。要压实院庭长监督管理责任,落实好院庭长案件阅核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数据会商研判,有针对性加强审判管理。高、中两级法院院庭长不仅要加强本院、本部门监督管理,还要加强条线指导力度,督促下级法院提升审判质效。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是审判管理的重要抓手,西藏法院要用足用好服判息诉率、“案–访比”、“案–件比”等指标,把“评案”与“考人”贯通起来,激励广大干警担当作为,通过科学的审判管理带动法院审判工作良性循环。要注重发挥案例指导作用,用好人民法院案例库、法答网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完善类案检索机制,防止“同案不同判”,助推法律统一适用。

(三)强化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为根本目标”。审判工作根本是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人民法院名称前面的“人民”二字,旗帜鲜明地表明了审判机关的宗旨立场,是法院工作最鲜明的标识、最深厚的底气、最坚强的支撑。法院审判,判的是“公道”,守的是“人心”。西藏法院要“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全力办好民生案。要以公正裁判形成情感共鸣,用同理心、共情心和法官良知直面老百姓的揪心事、烦心事,回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审判、执行工作中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主动担当,顺民意、解民忧。要以公正裁判引领价值认同,通过耐心的释法析理,促进公众法治意识养成,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要以“求极致”的精神办理上诉、申诉、再审、信访案件,以最优质量、最高效率、最佳效果的决心和“就是头拱地也要把人民的事办好”的精神办理好每一个案件,防止“一案结多案生”。


四、夯实基层基础,切实提高西藏审判工作支撑和服务中心大局能力

(一)持之以恒提升司法能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能力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全面提高政法干警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为政之要,惟在得人。推进司法审判工作现代化,重在抓落实,基础在队伍,根本在能力。法院干警要着力提升过硬政治能力、公正司法能力、审判管理能力、狠抓落实能力,担当起“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历史重任。要强化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研讨,进一步引导西藏法院干警开阔视野、提升站位、触动灵魂,提升司法能力。要注重发挥对口智力援藏优势,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邀请兄弟法院专家赴藏授课指导,选派干警到援藏省市跟班受训,学习先进办案理念和审判管理理念。要定期研究分析队伍能力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细化具体措施,狠抓落实督导,确保司法能力建设和队伍整体素质实现从逐步改观到大有起色的蜕变,努力让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二)持之以恒推进司法改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谋划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重大举措,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持续注入强劲动力。”西藏法院要坚定不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和自治区党委部署的司法改革任务。要进一步压紧压实司法责任制,推动法官惩戒和澄清制度实质化运行,持续推进员额和编制跨域统筹使用和动态调整,推动办案力量向基层和一线倾斜。要持续深化执法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进一步细化完善独任法官、合议庭、审委会等审判组织法定职责,依法落实院庭长监督管理责任,发挥上级法院“统”的优势和对下监督指导职责。要持续深化诉讼制度改革,推动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要持续深化民事和行政诉讼制度改革,促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要持续深化审判权和执行权分离改革,健全国家执行体制,以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强化府院协作,推进交叉执行、提级执行和指定执行改革。

(三)持之以恒抓好数字法院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全面贯彻网络强国战略,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建设数字法院是适应数字中国建设进程、推动智慧法院建设迭代升级的重要举措,是数字时代推进司法审判工作现代化的重要引擎,是抓实公正与效率、提升审判工作质效和司法公信力的有力支撑。西藏法院将在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和指导下,进一步完善司法大数据库和大数据会商机制,在深度应用上下功夫,创新大数据应用方式、平台、工具,打破数据壁垒,积极融入全国法院“一张网”建设,以数字法院建设推动审判工作现代化提质增效。

新征程上,我们要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忠诚履职、担当作为,更加深刻感悟核心的力量,更加深刻感悟真理的伟大,更加深刻感悟道路的重要,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更好支撑和服务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


注释:

①《习近平在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强调 依法治藏富民兴藏长期建藏 加快西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载《人民日报》2015年8月26日,第1版。

②习近平:《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推进全面依法治国》(2020年11月16日),载《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二卷,人民出版社2023年版,第377页。

③《习近平对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忠诚履职担当作为 为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安全保障》,载《人民日报》2024年1月15日,第1版。

④《习近平在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强调 依法治藏富民兴藏长期建藏 加快西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载《人民日报》2015年8月26日,第1版。

⑤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2018年8月24日),载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224页。

⑥《习近平在西藏考察时强调 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 谱写雪域高原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载《人民日报》2021年7月24日,第1版。

⑦《习近平在西藏考察时强调 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 谱写雪域高原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载《人民日报》2021年7月24日,第1版。

⑧《习近平对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 坚持改革创新发扬斗争精神 奋力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载《人民日报》2023年1月9日,第1版。

⑨习近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2014年1月7日),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外文出版社2018年版,第147页。

⑩《习近平就政法队伍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强调 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第一位 努力建设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载《人民日报》2016年4月26日,第1版。

⑪习近平:《开创我国高质量发展新局面》,载《求是》2024年第12期,第15页。

⑫参见《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强调 加强数字政府建设 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载《人民日报》2022年4月20日,第1版。


来源:民主与法制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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