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自2019年启动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示范省建设以来,全面整合优化自然保护地,将109处空间交叉重叠严重、边界不清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为7类83处。截至目前,全省自然保护区数量达到17处,涵盖森林、野生动植物、湿地、荒漠等生态类型,面积占全省自然保护地面积的18%左右,自然保护区已成为青海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和生态品牌。
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公园和自然保护地管理局负责人介绍:“我省各自然保护区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应根据各自不同的自然禀赋和建设现状加快推进各项工作。青海湖和隆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要依托国际重要湿地品牌,积极打造具有世界影响力的自然保护地典范;海西可鲁克湖-托素湖和格尔木胡杨林省级自然保护区要加快推进晋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工作;诺木洪省级自然保护区要积极争取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行。”
据了解,为做好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各自然保护区加快制定正负面清单,主动加强与文旅部门的合作,积极探索自然保护区“两山”转化路径。以生态旅游为突破口,发挥自然保护区自身“造血”功能,积极探索公益性自然教育和经营性服务活动,以生态塑造旅游品质,以旅游彰显生态价值。
此外,将以全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公示材料为基础,依据国家规定,科学界定四至范围和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功能分区,让该保护的地方严格保护起来,该利用的区域科学有效利用起来;加强项目管理,加快资金支付进度,确保资金发挥效益;加强项目谋划,认真研究相关政策投向,精准确定中央财政和中央预算内自然保护区项目内容,提高项目入库率和储备项目质量;加强文化传播,打造品牌建设,加强自然保护区文化宣传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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