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化关于开展楼道及小区公共区域杂物易燃物清理行动的倡议书

政务   2025-02-08 18:05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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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楼道及小区公共区域
杂物易燃物清理行动的倡议书

尊敬的居民朋友们:

     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为提升小区安全水平,守护大家的生命财产安全,打造整洁、舒适的居住环境,我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向全体居民发出倡议,希望大家携手开展楼道杂物、小区堆积物及易燃物清理行动。


一、行动目标

      本次清理行动旨在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打通生命通道,使楼道和小区公共区域恢复畅通、整洁,让大家生活更安心、更舒心。


二、清理范畴

1.楼道杂物:楼道内停放的自行车、电动车,摆放的鞋架、废旧家具、纸箱等,这些杂物不仅影响通行,还阻碍紧急疏散。
2.公共区域堆积物:单元门口、绿化带、地下室通道等公共区域堆积的闲置物品,杂乱无章的堆积破坏小区环境,还易引发安全问题。
3.易燃物品:干草、木材、塑料泡沫、纸张等易燃物,一旦遇到明火,极易引发火灾,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法律责任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消防设施,不得占用防火间距和疏散通道等。若有占用、堵塞疏散通道等妨碍安全疏散行为,将被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求业主遵守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对于侵占通道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有权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等。若行为人拒不履行,有关当事人可向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主管部门将依法处理。
3.《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严禁在高层民用建筑疏散通道等区域堆放物品、停放电动车或充电。违反规定的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将被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并面临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四、行动要求

     1.请各位居民尽快自行清理自家堆放在楼道、小区公共区域的杂物、堆积物及易燃物;自行清理能妥善安置个人物品,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2.小区是我们共同的家,安全与环境需要大家共同维护。让我们积极响应倡议,主动清理杂物,相互提醒监督,共同营造安全、舒适、和谐的居住环境。
宣化区住房和城乡住建局
2025年2月8日


编辑:石丽娟
审核:程志国  杨晓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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