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新起点·开启新的生活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一年级招生工作,落实阳光招生政策,促进教育公平,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根据《陇南市武都区教育局关于印发<2024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武教发〔2024〕120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对象
我校只招收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清真巷社区、北山社区西路、梁园社区中坝一巷以南及天泽C区有户籍儿童或非城区户籍具有以上区域内房产户的适龄儿童;同时招收非武都区户籍在辖区工作或经商的随迁子女,根据学位空额情况学校采取适当办法自主招收武都区非城区户籍进城经商务工人员子女。本校正式职工子女视为片区内学生。
二、招生程序、时间及日程安排
2.非城区户籍,但具有清真巷社区、北山社区西路、梁园社区中坝一巷以南及天泽C区房产户的适龄儿童需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必须提供佐证房产证真实性的系列资料,比如提供正式购房合同(含购房发票或契税发票)、2024年3月1日以前电费机打发票3至5张(非电子发票和收据),按揭贷款合同(含房款支付凭据、分期付款银行流水、生活期间的电费发票等)。
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提供房产证的可以提供购房合同、二手房买卖协议、购地自建房协议、小产权房转让协议(以上合同或协议均为房屋管理部门签订备案的正规协议),同时提供购房发票或契税发票和在该处居住地的2024年3月1日以前物业交费凭证、电费机打发票3至5张(非电子发票和收据)或其它相关证明材料,自建房的同时必须提供国土、住建等部门的合法审批手续。
另外,以上非城区户籍须提供户口本和儿童预防接种证。
3.随迁子女、进城经商务工人员子女。武都区非城区户籍,在清真巷社区、北山社区西路、梁园社区中坝一巷以南及天泽C区工作或经商务工人员子女,根据学位空额情况由学校自主招收。如无空缺学位,采用指定入学的办法进行,到区教育局指定入学的学校江南小学、桥头小学、旧城山小学、东江王沟小学和水濂洞小学就读。入学条件:一是监护人需提供城区内1年以上合法稳定住所的租房合同,或县(市)房管局出具的《武都区(陇南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二是监护人需提供原籍户口簿。
4.政策性保障入学儿童。依据《2024年陇南市武都区城关片小学招生政策性保障入学儿童认定标准》进行认定。
5.进城经商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所提供的证件材料时限至招生当年8月20日之前满1年以上。
6.所有证件均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学校留存各种证件复印件以备查询,请提前复印好户口本(首页、父母页、儿童页,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预防接种证、房产证等相关证件。同时监护人提供的资料信息应真实有效,经学校查证后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入学资格。
7.辖区内适龄儿童信息登记时间仅为8月22日,如果不按时登记的视为放弃在我校的入学资格,再不补登记信息。
监制:方 强
审核:刘 芳
编辑:张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