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整改情况公布

政务   2024-12-04 21:01   广东  

根据金平区委统一部署,区委派出4个专项巡察组对石炮台街道长厦经联社、新石经联社,金砂街道金砂经联社、大窖经联社,光华街道光华经联社,东方街道龙眼经联社,广厦街道浮西经联社、浮东经联社,金东街道北墩经联社、南墩经联社,鮀莲街道莲荣社区、莲风社区等12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区委专项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意见,被巡察党组织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并陆续向社会公布整改进展情况,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石炮台街道长厦经联社、新石经联社:新石经联社重新修订《新石经联社章程》,并聘请专业财务机构代理记账,进一步规范账务管理。长厦、新石经联社均按时完成财务月结,确保财务数据的完整性、及时性和准确性。加强经联社财务公开,接受社员监督。新石经联社按照程序重新聘用工作人员,提升队伍的管理水平。全力追讨被拖欠租金,对于长期拖欠、协商无果的个案,采取法律手段依法追缴欠款,保障经联社的集体经济利益。全面落实现存合同数据在平台的接入工作,录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济合同71宗,有力提升资产交易的透明度和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金砂街道金砂经联社、大窖经联社: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认真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深刻剖析反思,全面举一反三,推进“三资”工作管理常态化长效化规范化。重新修订《经济联合社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管理规范有序,并逐步完成物业、企业、办公室、劳资人事等管理工作制度的修订工作,使经联社各项管理工作制度更加完善。加强对市场老、破、旧、小的商铺进行改造、整合,拓宽经营思路盘活资产,有效提升集体收益。


光华街道光华经联社: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对乡村振兴等相关政策文件的学习领会。加强“三资”管理队伍建设,吸收培养年轻后备干部。组织开展“四议两公开”制度专题学习活动,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完善经联社议事决策流程,健全集体“三资”管理机制。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强化财务人员业务培训,规范经联社各项费用开支,确保资金管理使用规范。落实“阳光出租”,推动集体资产上平台交易,稳定增加集体收入。加快推进“三旧”改造项目,增强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


东方街道龙眼经联社: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做到学用结合,推动上级关于农村集体“三资”工作部署落实到位。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加强对重点工作的监督。合理处置集体资金,规范现金收支,规范津贴补贴发放,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报销手续。进一步规范“三资”管理,建立健全“三资”管理动态台账,将资产管理责任落实到人,明确资产管理的责任人及职责范围。进一步盘活闲置资产,依法依规依纪进行租赁交易,做到“应上尽上”,提高资产资源盘活率,达到资源利用效率最大化,推动经联社经济稳步发展。


广厦街道浮西经联社、浮东经联社:认真排查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制定防控措施,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健全日常监管、源头治理机制,做好到期合同提前预判,及时落实按程序提交“三资”平台进行公开交易。提升历史债务化解成效,通过个别拟收回、拟逐年抵清、拟通过股民代表会作坏账处理等方式逐步化解历史债务。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表决通过相关管理制度,浮东经联社已通过制度2项,浮西经联社已通过制度5项。持续优化经联社人员结构,精简工作人员。


金东街道北墩经联社、南墩经联社:根据《汕头市涉农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试行)》相关要求,及时对经联社章程进行修订。对历史欠款多途径多方式进行追讨,通过分门别类,形成台账,建立长期追讨机制。集体资产出租按规定“应上尽上”。


鮀莲街道莲荣社区、莲风社区:按照“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落实、推动各项工作、完善制度机制”的原则,切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已完成整改43项,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6项。不断强化内部管理,严格财经纪律,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提升依法依规管理“三资”的能力和水平,推进整改工作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供稿:区委巡察办

编辑:邱旭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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