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交警大队
关于公布连霍高速K902至K932路段测速设备设置地点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高速公路交通秩序管理和事故预防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GA/T832-2014等相关要求,我大队现对连霍高速K902至K932(华阴至潼关段)限速值及交通技术监控测速设备设置地点进行公告:
一、限速值
根据道路设计时速,连霍高速K902至K932段客车一道车辆时速不得超过100 km/h,不得低于80 km/h;客车二道车辆时速不得超过100 km/h,不得低于80 km/h;货车三道车辆时速不得超过100 km/h,不得低于80 km/h;货车四道车辆时速不得超过80 km/h,不得低于60 km/h。
二、交通技术监控测速设备设置地点
(一)区间测速
1.连霍高速河南方向K913+600M至K908+778M。
2.连霍高速西安方向K908+778M至K913+600M。
(二)固定点测速
1.连霍高速渭南段K913+600M。
2.连霍高速渭南段K908+778M。
以上点位自此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后正式启用,原相关公告予以作废。请广大司乘人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注意行车安全。高速公路交警道路执法工作衷心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监督电话:0913--2362223。
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交警大队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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