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占用物业小区内架空层
收取的停车费等公共收益资金去哪里了?
日前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等5部门联合印发通知
整治物业服务企业
侵占业主公共收益、
收入及分配不公开等问题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等5部门印发《关于深化福州市“整治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业主公共收益、收入及分配不公开等问题,切实维护业主利益”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房管(住建)局、发改局、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市物业管理协会:
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4部门印发<关于深化“整治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业主公共收益、收入及分配不公开等问题,切实维护业主利益”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以及省、市纪委监委深化推进物业公共收益“点题整治”工作的要求,市房管局会同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委等部门联合制定《关于深化福州市“整治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业主公共收益、收入及分配不公开等问题,切实维护业主利益”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4年5月6日
重点整治四项内容 1 公共收益收支不透明、公示内容不明晰。 重点整治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公示公共收益情况;形式公开、内容不明,公示项目不明晰、不具体、缺项漏项;未按照统一格式公示公共收益管理情况;收取的停车费等公共收益资金去向、用向不清,支出事项填报不全,缺项漏项;未按规定使用公共收益,列支项目不规范等问题。
2 物业服务企业占用公共空间、擅自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用途。 重点整治物业服务企业擅自占用物业小区内架空层、避难层等公共空间,损害业主共同利益;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擅自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的用途,违法违规出租经营等问题。
3 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审计不到位,公共收益资金转存不规范。 重点整治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规定配合公共收益审计问题;提供账目资料不明晰、不齐全;未按规定时限及时转存公共收益资金,未以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区域为单位单独开户设账,公共收益资金存在被挪用风险等问题。
4 公共收益矛盾纠纷化解不到位。 重点整治监管部门和单位对业主投诉的物业服务企业侵占公共收益问题查处不及时、处罚不到位;街道(乡镇)、居(村)民委员会调处公共收益矛盾纠纷作用发挥不够;业委会监督公共收益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进度安排
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5月10日前)
自查自纠阶段(2024年5月底前)
交叉督导阶段(2024年8月底前)
总结验收阶段(2024年10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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