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森(1868-1938),字莼孙,笔名心史,号阳湖孑遗。江苏武进人。明清史学大师。早年毕业于江阴南菁书院,嗣留学于日本东京法政大学。归国后,入郑孝胥广西兵备道幕府。1905年,与郑公同发起预备立宪公会。1908年,出任《东方杂志》主编。1909年5月,当选江苏咨议局议员。1912年,被推为共和党干事。1913年1月,当选国会众议员,7月又被选为宪法起草委员。翌年11月,国会解散,逐渐淡出政坛,专心明清史研究。1929年,受聘国立中央大学历史系副教授。1931年,受聘国立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一生著述甚丰,政法类主要有:《民法要义》(译述)、《法学通论》、《各省咨议局章程笺释》、《地方自治浅说》、《日本军队给与法》等;历史类主要有:《清初三大疑案考实》、《心史丛刊》、《霜猨集校订补注》、《明元清系通纪》、《明清史讲义》、《满洲开国史讲义》等,另有论文百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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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子
1937年7月7日,卢沟桥畔的枪声燃起抗日战争的熊熊烈火。8月初,国民党军队终因不敌,撤出北平,北平随之沦陷。然而,就在这个民族存亡之秋,在故都北平萧瑟的秋风里,有一位年逾古稀的老人日夜忧思,每晚必守着收音机,收听时事广播直到深夜,白天还不辞劳苦,翻着字典吃力地阅看英文报纸,时刻关心着前方的战事。他就是本文的主人公、国立北京大学历史学系教授、明清史学大师——孟森先生。
新故巧吐纳,读书兼读律
清朝同治七年(1868)四月十九日,孟森出生于江苏常州阳湖县。遵循科举时代的惯例,他十四岁即从当地名师周载帆学习,后入江阴南菁书院读书,以应科举之选,博取功名。这所南菁书院始建成于光绪九年(1883),由时任江苏学政的黄体芳倡议,并得到两江总督左宗棠的大力支持,属于洋务运动的产物。此书院教育本着“中体西用”宗旨,新学、旧学课程兼而有之。当时清朝政府兴办洋务、改革自强运动方兴未艾,孟森受此影响,于制艺应举之外,不断涉猎有关时务的书籍,自谓“稍稍窥见学术、事功、文章、经济之蕲向”[1]。
十九、二十世纪之交,在清政府官办留学的积极感召下,举国士人怀着强国的憧憬、报国的壮志,掀起了一股留学日本的热潮。在获得廪生资格后,孟森也加入了这个行列。到达日本后,他很快进入东京法政大学,攻读法律,同时对政治、经济等学科知识也如饥似渴地汲取吸收,日渐精进。光绪二十八年(1902)十月,他与朋友杨志洵合作译述的《日本军队给与法》即由南洋公学译书院[2]刊刻了第二版,堪称当时中国绍介日本军队后勤保障制度的先驱。其在该书“提要”中指出,日本“武备修明,士饱马腾,实足以雄视东亚”,而中国欲变法革新,模范列强,“读是书者,其亦当深明于法外之意”[3],不可拘泥学习,必须因势利导,法其所以为法,探究其“法外之意”,讲求实效。1904年,孟森回国。可以说,旅日三年,经过刻苦努力,他的法学修养已经很深厚,这为他以后从事政治活动和研究著述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当时好友郑孝胥有诗赠曰:“能忘新旧学不俗”,又云“新故巧吐纳,读书兼读律”[4],这样的评价很是恰当。
1905年春,孟森随郑孝胥赴任广西龙川兵备道,成为郑的亲密幕僚。在广西期间,孟森与郑孝胥吟咏唱和,相处得很是愉快。同时,他“见公私笺牍、奏函、批牍、批答高数尺者数十束悉太夷(郑孝胥)笔,无一字假他人手,私叹其精力之绝”,乃根据这些材料,参以阅历所得,撰成《广西边防事记》一册,并由严复先生题写书名,是年8月即由商务印书馆印行。在该书中,孟森对广西边政多有识见,并对郑氏边防政绩褒扬尤高,认为他是“将之良者,恒兼宰相器”[5]。孰料郑后来真做到类似的位置——总理,只不过是伪满洲国的总理罢了。同年冬天,郑孝胥辞职,孟森即随同来到上海,很快公同发起成立预备立宪公会,旗帜鲜明地主张君主立宪,并为之奔走呼号,积极活动,该公会对东南一带乃至全国的君主立宪运动影响甚巨。
1907年,孟森与谢霖先生合著的《银行簿记学》在日本东京出版,并在中、日两国同时发行,成为中国学者所撰的第二部系统介绍西方复式簿记的会计学著作[6],与以往著作相比更加注重结合中国的国情加以阐述。1908年7月,孟森受聘《东方杂志》主编,随之重订编辑体例,革新版面,增辟栏目,改良尤多。他还经常亲自撰文,讨论君主立宪,提倡宪政民主。其在一篇文章中明确指出:“的宪政筹备不能据官文书以为定评,必须社会程督,始有实效”[7]。可见,孟森十分重视民众在社会改革中的巨大能量。翌年5月,孟森当选江苏省咨议局议员,因事务繁忙,遂辞主编一职,而公务之暇仍时常在《东方杂志》上发表文章,针砭时弊,阐扬自己的政治主张。
民国成立前后,孟森笔耕不辍,政法、经济类著(译)作接连面世,流风所及,声望日隆。这一期间发表的著(译)作主要有:《各省咨议局章程笺释》(上海商务印书馆,1908年)、《地方自治浅说》(上海商务印书馆,1908年)、《统计通论》(合作翻译,上海商务印书馆,1910年)、《日本民法要义》(合作翻译,上海商务印书馆,1910-1911年)、《新编法学通论》(上海商务印书馆,1911年)等。其在《各省咨议局章程笺释》中力主三权分立和君主立宪学说,即以议院为国家立法机关,以政府为国家行政机关,以法院为国家司法机关,“三权分立而君主独揽之”[8]。该书与《地方自治浅说》皆为君主立宪有关法理和实行性之探究,而后者更高标“地方自治”与“司法独立”之旗帜。其中谓,向来讲求地方自治者,无不以之为“天下第一急务”,“今之特标自治,正令地方身受利害之人,各有发表意见之权,所生真公共之利,所除真公共之害,使地方有进步无退步,则积各地方之兴盛,不得不成全国家之繁昌矣”。而“地方自治”“惟有日望司法之独立而已”,“吾国地方官兼司裁判,……久之则董保所为,公益事少,而争讼事多。……即大公至正之人为董保,不以心力用于地方之公益,而日为斗殴、骂詈、夺产、争嗣者所牵率,何补于地方,即何补于国家?此自治团体之中,所万不可蹈之弊也”[9]。孟森首先认识到地方自治迫切而现实的需要,同时对于地方自治的基础即“司法独立”的重要性更是无比的重视。此种见识不仅体现了他本人对宪政民主精神的理解,亦绝非当时一些曲学阿世之流所能达到的。
久负经世志,长存报国心
轰轰烈烈的清末君主立宪运动,是中国近代以来和平民主改革运动的一次有益尝试。孟森生逢其时,甘为时代之弄潮儿。一方面,他不断著书立说,阐述君主立宪运动的理论和实践依据;一方面,他身先士卒,积极投身于这场运动当中。1909年10月,他受江苏咨议局书记长张謇委派,赴奉天、吉林、黑龙江、直隶、山东等省考察宪政[11],并联络各省咨议局,共同发起敦促清廷速开国会、改行君主立宪的联合请愿运动。前后三次大规模的国会请愿运动产生很大社会影响,虽与革命党主张武装暴动的旨趣不同,但二者对唤起民众、加速清政府垮台的效果却有异曲同工之妙。1911年5月25日,孟森又随张謇等人从上海乘轮船溯江而上。6月7日,二人于北上途中特地下车看望蛰居彰德的袁世凯,“道故论时”[12],对政局多所计议。旋即又赴关外各省咨议局积极活动,为君主立宪运动宣传鼓吹不遗余力。及至武昌事起,程德全率江浙联军进攻南京,孟森又应邀为其起草誓师檄文。在檄文中,孟森表达的完全是立宪派的主张,他说国人当时日夜所希望,的就是“改专制为立宪,使吾中华大国得一位置于列强之间”,又谓“欲求政体之廓清,端赖国体之变革”,如此之举“非仇故君,非敌百姓”,“无汉无满,一视同仁,为国为民,务求在我,将泯贵贱亲疏为一大平等,即合行省藩属为一大共和”[13]。显然,孟森所主张偏重君主立宪,而所谓“共和”亦与革命党人理解迥异。
民国伊始,一时间党派林立,政党政治风起云涌。孟森先是被推选为共和党干事。为增进国人政治认识,他特将英人J. B. Bryce所著《平民政治》根据日文版译成中文,又对当时组织中美银行和改良盐政等事与张謇一起提出很多建设性意见。1912年9月,二人同被袁世凯邀请北上,协商国事。随之第一届国会议员选举开始,孟森于是南下参加竞选,并于1913年1月在江苏第三区当选为国会众议员。4月,孟即再次北上开会。当时,为与国民党争锋,共和、统一、民主三党合并组成进步党,两大党派互相对峙,孟森亦跻身进步党干事之列。7月,他又被众议院选举为宪法起草委员,参与中华民国政府第一部正式宪法(即“天坛宪草”)的起草工作。然而,他主张政府形式宜采责任内阁制,限制总统权力,恰与国民党领袖宋教仁的观点不谋而合。11月,袁世凯下令解散国民党,并追缴该党国会议员之证书、徽章,被剥夺议员资格者达四百多人。参众两院因不足法定人数不能开会,从此陷于停顿状态,宪法起草委员会亦自行解散。孟森遂南下返回家乡,转而提倡实业。根据法定任期,孟氏的国会议员资格迄至1916年仍旧保留。其间为维护国家法统政体,应北洋集团之邀,孟森亦曾几次北上赴会,参政议政。这一时期,他又参与了《商人通例》的起草工作。清政府曾于1904年初颁布《钦定大清商律》共140条,包括“商人通例”和“公司律”两部,是为中国近代民商法和企业法的开端;又于1910年编成《大清商律草案》,由修订法律馆重加修改,但资政院未及通过,清政府即被推翻。北洋政府成立后,南通实业家张謇任农商总长时,对上述公司法草案和商法总则草案加以修订,于1914年以大总统令公布施行,即《公司条例》与《商人通例》。据郑天挺先生回忆,此《商人通例》实出自孟氏之手[14],而张謇与孟森为多年密友,郑先生的说法应是十分可信的。
1917年6月爆发著名的“府院之争”,总统黎元洪愤而解散国会众、参两院,从此法统南北两分,南派以孙中山领导的非常国会为旗帜,北派以安福国会为代表,但是,南北两派都没能很好担当起制宪的重任。这一时期,军阀混战,北洋政治舞台上真个是“你方唱罢我登场”,政局变换波诡云谲。直皖、直奉两次战争为曹锟势力的崛起奠定基础,1923年10月5日,他最终通过贿选成为中华民国的大总统。与此同时,制宪会议重开,10月10日,新中华民国宪法草草出炉。支持者美其名曰“法统重光”,然应者寥寥;批评者甚多,舆论称之为“曹锟宪法”或“贿选宪法”。以国民党为代表的反对派主张根本上否决此部宪法,而以“五权宪法”取而代之。孟森亦在反对之列,他先是毅然拒绝曹氏邀请,没有参加选举,随后又在《申报》发表《民主国之宪法》一文,阐发“主权在民”的思想。文章指出,历来君主国家的宪法,或可由国会代定,而以国会箝制君主;民国家宪法,却万万不可由“冒民之名,因以为利”的国会代定,“以少数间接之民,箝制多数直接之主”,是绝不可能实现的。近来虽有倡议将“制宪权”奉还给国民,但国民亦不可静待其奉还,如果不能奉还国民的“制宪权”,孟森号召“主人翁固当自动收回之”。则孟森对所谓制宪会议的反对观点与国民党所主张不相伯仲,而其更站在中立角度,阐发“民主”之本意,批评有力,似从学理上见识更高一筹。
目睹了新旧军阀间的尔虞我诈、你争我夺,孟森的仕途观念渐渐澹泊下来,但却没有与现实政治隔绝,一直关注着社会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1925至1927年,孟森与其子孟心如主编《兴业杂志》,除了报道国内外工商情况,发表相关技术调查报告,还时常刊登一些时政论文,带有浓厚的“实业救国”色彩。比如其中的论文《关税会议之祸国》[15]、《抵制英货之具体办法》[16],皆针对当时在北京召开的“关税会议”而发。另外,该杂志附有《改正条约会附刊》也算极为特殊的一点。《改正条约会附刊》由董康、孟森等人主持兴办,主要针对清末以来列强加于中国的诸项不平等条约进行现实地考察研究,从政治、经济、司法等层面商讨和提出对策[17]。1928至1929年,早年曾与先生共同翻译日人横山雅男《统计讲义录》的钮永建先生出任江苏省政府主席,亦“挽先生参大计,皆多所建白”[18]。其又在《东方杂志》、《申报》、《天津益世报》等出版物上经常发表文章,皆针对时事有感而发,而以多年政法、经济等学科研究功底,信笔拈来,不乏卓见,自非泛泛之空谈。先生久负经世之志,旧学新知,皆有所得,不管是少年锐意科举、青年负笈东渡,还是中年积极政事,皆以国家民族为念。扶桑归来,抱持民主宪政之思想,以深厚法学素养,亲身参与中华民国初建及宪法、商法起草工作。及至摒弃仕途,仍关心时政,不仅主编杂志,更屡有时论文章行世,对国家大事或建议或批评,真正体现了传统优秀知识分子“以天下为己任”的积极出世态度。
卅年襞积前朝史,天假成书意尚殷
江苏历来是“乾嘉学派”之“吴派”重镇,孟森从小即受到考据之学的熏陶。在其1905年出版的《广西边事旁记》中,就已初步展现出他的考据才能。大约同时,孟森曾编过一部高等小学用的历史教科书,据说民国初年还在通行[19]。1913年11月,孟森又在上海《时事新报》发表《朱三太子事述》,后世公认此为孟氏转向明清史研究之始。1914年,上海时事新报馆出版孟氏《心史史料》一册,列目有:《满洲名称考》、《清朝前纪》、《清国号原称后金考》、《朱三太子事述》,已略见其研究清史之早期规模。此后,孟氏渐以“心史”之名饮誉文坛。1929年,孟氏受聘南京国立中央大学历史系副教授,开清史一课。翌年,商务印书馆将其讲义出版,名为《清朝前纪》。因为此前清朝政府对其先世事迹刻意隐饰,如努尔哈赤受明朝封龙虎将军、女真对明朝臣服之事,“清世尽讳之,于清史料中固不见其事,于明史料中虽见,而清修《明史》,务尽没之”[20],乃为孟森于此发现最多,所以,有的学者称誉此书为中国学术界“有关满清祖先正确史实的开山之作”[21]。1931年,孟森受聘国立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前后主北大明清史讲坛凡七年有余。北京大学图书馆丰富的藏书远较其他学校丰富,加之内阁大库档案公开,北大国学研究所主要负责整理,还有国立北平图书馆大量的图书资料,这一切都为孟先生的研究著述提供莫大方便。而心史先生老骥伏枥,终日汲汲,嗜学尤力,七年之间成书数百万字,可谓著作等身,远迈旧日所作之总和,最终奠定了心史先生在明清史研究领域的大师地位,后学之辈更奉为“我国近代清史学派的开山祖”[22]。
王钟翰先生曾将孟森的明清史研究成就列举为五个方面,即(1)清之先世考定;(2)满洲名称问题;(3)八旗制度考实;(4)清初三大疑案考实;(5)清初史事人物之考辨[23],已经做了基本的概括。兹就其几种代表性著作介绍孟森先生之治史特点,以此概见以孟森为代表的第一代明清史研究者的学人风范。
心史先生后期撰述以《明元清系通纪》最为巨制,在学界引起的轰动和反响也最大,有人将之视为心史先生“一生学养之结晶”[24]。顾名思义,该书形式上以明代之纪元叙述清代之世系,乃孟氏自己所创。“盖清之发祥,与明之开国,时代相符”[25],诸多史实为清世历代讳莫如深,其“开创之迹,《清实录》既蒙昧不能自明,臣明而后复讳而不著,其在明世国史亦多削而不存”,于是孟森搜辑群藉、旁及国外史料作为长编,“既为明史所削而不存,又为清世所讳而不著,则此一编正为明清两史补其共同之缺也”[26]。孟氏于此书用力甚勤,自谓“留意者二十余年”。写作过程中,该通纪一重要材料来源为《朝鲜李朝实录》,当时甫由朝鲜政府影印出版,北京也只北平图书馆藏有一部,知到的人很少。北平图书馆的这部书,当时经常的读者主要有两个人。其一为孟森先生,几乎天天都去阅读抄录,虽年近七十,向不坐车;另外一位是年轻的吴晗先生,三十出头,当时也是步行,一老一少,天天出入北平图书馆,成为文津街一道独特的风景。
先生本人于此书成编,很有成就感。清先世之事,在清代自有记载,然罕能详其究竟,只能以讹传讹。“太祖以前所记,况不满两叶”,遑论其他。孟森之阿飞现,“今于肇祖一代已占三百页,自讶其多”,则以后业史之人,就此取材,“纵不敢言无遗漏,抑于清室之神秘,业尽发之,可以供来者渔猎之资,而与举世认识此一朝之真相矣”。可谓清先世之神秘光环自孟氏著作一出,很多疑问得到澄清,罩在清世祖先头上的神秘光环便逐渐退却了。孟森于此书写作讨论持相当严谨态度,“盖慎之又慎,不敢徇一时改革之潮流,有所污蔑于清世也”[27]。也正因为孟森写作严谨,信而有征,该书历来为学者所重视。举例来说,孟氏谢世后,当时在西南联大的历史学家郑天挺先生“决心继孟老之后,钻研清史,完成其未竟事业”,而吴晗先生听到这个消息,“慨然愿以其所抄《李朝实录》中之中国史料80本相赠”,表示支持[28]。另外,顾颉刚先生在其晚年日记中写到,他心中认为有三部书“应当表彰”,孟森的《明元清系通纪》又赫然其中[29]。
以《清初三大疑案考实》、《八旗制度考实》等为代表的“考实”类文章,在孟森的明清研究著述中占有很大篇幅。清初三大疑案指盛传甚久的太后下嫁、顺治出家、雍正夺嫡三案,舆论对此历来聚讼纷纭。孟森先生以丰富史料、精辟分析,对前人讹说多所辨正,抉发隐微,具现真相,令人信服。其晚年考证明清史事、人物文字甚多,诸如《横波夫人考》、《董小宛考》、《金圣叹考》、《王紫稼考》、《香妃考实》等,看似雕虫考据,然其立意选题皆独具匠心,材料运用十分精当,赞之者比比皆是。周作人高度评价孟森的《心史丛刊》,认为这里面的文章不仅发现很多新的史料、新的观点,选题立意也很有趣味。又谓“孟君耆年宿学,而其意见明达,前后不变,往往出后辈贤达之上,可谓难得矣”[30]。
可以说,孟森这些“考实”文章某种程度上继承了乾嘉学派考据之传统,然其自有超越前贤之处。首先,孟森考据所追求的目标是历史之真相,选题亦非寻章摘句、为考据而考据,看似饾丁文章,实皆有关重大历史背景下之重要问题,其立论也就往往从大处着眼,见解自然超凡。清朝以前文网太密,覆亡以后,“其反动之力遂成无数不经、污蔑之谈”[31],或以主观感情为出发点,或以所谓革命需要为借口,任意歪曲,不顾历史之真相。孟氏认为,“后代于前代,评量政治之得失以为鉴戒,方成其为史学。革命时之鼓动种族以作敌忾之气,乃军旅之事,非学问之事也。故史学上之清史,自当占中国累朝史中较盛之一朝,不应故为贬抑,自失学者态度”[32]。“吾曹于有清一代,原无所加甚其爱憎,特传疑传信为操觚者之责,不欲随波逐流,辄于谈清故者有所辨证”,其本人著书立说,自谓“无一事敢为无据之言,此可以质诸当世者也”[33],真正体现了孟森在史学研究上“实事求是”、言行一致的优良品格。其次,但却十分重要的是,孟森先生所作的“考实”文章有其造诣深厚的法政专业知识背景,而其又自幼接受四书五经之类传统教育,因此考察问题具有学科交叉的优势。很明显,孟森的著述风格与当时以梁启超为代表的所谓“新史学”、乃至以何炳松为代表的欧西史学皆有所不同,前者更确切地说是一贯地“我行我素”、“前后不变”。但是其在《八旗制度考实》中虽看不见任何一点新史学的影响,却展现了旧史学与近代政治学、法学知识的完美结合。该文从表面上看,引证、运用史料的方式几乎全是乾嘉考据面目,然其得出的结论却是:“八旗者,太祖所定之国体也。……此太祖之口定宪法。其国体假借名之,可曰联邦制,实则联旗制耳”[34]。这一观点被后世言八旗制度者往往奉为定论,视为当然或应然之意,但很少有知其所以然者。笔者以为,正因为孟森早年所习之政法知识早已深化为其思想武库之重要部分,则其看问题自然带有政治学、法学之独到眼光,其所持“宪法”、“国体”、“联邦制”等概念亦非只将目光投在故纸堆中之俗辈所能识见。而此观点一出,长期困扰学界的八旗制度性质问题即迎刃而解,则此足可视为孟氏又一重要史学贡献。
孟森的其他史学著述也都明显体现出他早年政法专业知识背景的影响。仅从后来刊布的《明史讲义》来看,相当突出者如:(1)当其论述明初开国“峻法与守法”时评述道:“民权不张之国,不能使官吏畏法,则既豢民膏,复以威福肆于民上,假国宠以殃民,即国家养千万虎狼以食人耳。故非有真实民权,足以钤束官吏,不能怨英君宜辟之持法以慑其志也” [35];(2)在论述锦衣卫制度时,其又谈到“近世各国都市皆有警察侦探,在清谓之步军督统衙门。古今中外大略相类,原不得为弊政。明以诏狱属锦衣卫镇抚司,遂夺司法之权,以意生杀,而法律为虚设。盖弊在诏狱,尚不在缉事也”[36]。孟森史学著作的这一重要特点,往往为世人忽视。曾有人坚持认为孟森没有摆脱旧史学的窠臼,其依据主要为孟氏的著作始终贯穿的一条主线为“文治武功”,并对历代帝王多作回护之语,批判不多。但是,我们综合考察孟森前半生经历,其早年为在中国实现君主立宪,不断著书立说大加倡导,乃至奔走呼号,不遗余力,而其在后期史学著述中对封建帝王采取较为平和、中正的论调,自然也是可以理解的。如果一定要将孟森的史学论著归为旧史学的话,那么,这种旧史学也是被改造过的旧史学了,而这种类型的史学研究或著述,作为史学本身来说,与后来所谓新史学相比,也是各有千秋的。
从孟森明清史学著述来看,一般学者普遍认为孟先生至少精心研读过《明实录》、《清实录》和《朝鲜李朝实录》,这三种“实录”合计达9,181卷。而孟氏历史类著述一方面并不局限于明清两代,有关隋唐乃至两汉内容的史学论文也数量不少[37];另一方面,即使在明清史论著中,其所引证材料也并不仅限于以上三种,大量的、种类繁多的官私记载、档案、文稿等,凡是有关材料皆在其所涉猎,其确为可靠者往往成为论据,即使不甚可靠的材料,也一定要多方参证,或求其真是,或辨其虚妄。因此,孟森先生一生究竟研读过多少史料,简直是无法统计的。总之,心史先生之治学留给我们的印象,是相当勤奋的。傅斯年先生曾以一副对联自况:“上穷碧落下黄泉,动手动脚找资料”,孟心史先生大概亦复如此吧!
孟森在长期的史料爬梳以及史学创作中,也总结出一些史学方法类成果。作为受过科举教育的旧式学者,他对传统史官文化抱持相当的敬意,曾谓“自唐以下,史家眉目终以欧阳、司马为标准,虽不能至,心向往之”。他又将史料根据可靠性分作若干等级,对官方史料既能利其所长,又能避其所短。“其最初未经文人之笔点窜者,有如塘报,有如档子,有如录供,此可谓初级史料。至于入之章奏,腾之禀揭,则有红笔揭帖,汗牛充栋,已为进一步史料。至科臣所抄,一方下部议行,一方已录送史馆,其中已微用文史句例点改,此则与史料发生关系,又为进一步之史料。馆臣据此按日排纂,谓之日录,与记录王言之起居注,皆以日记,居然史之一体矣。而其距勒为正史,则等级尚远”[38]。经过多方考察,孟森认为,“清改《实录》,乃日用饮食之事”[39],指斥其掩盖史实,而又将其视为编著清史之主要资料。而在此类官方史料具体运用上,孟森的《八旗制度考实》堪为典范。其总结道:“但言清事,非从官书中求之不足征信,于官书中旁见侧出,凡其所不经意而流露者,一一钩剔而出之,庶乎成八旗之信史矣”[40]。所谓“官书中旁见侧出,凡其所不经意而流露者,一一钩剔而出之”,自然可得部分历史本真,但以此法从事史学研究,对研究者的智慧水平、知识视野、辨别能力等方面要求甚高,一般浅学之士不过侈谈罢了。孟森以此法研究明清历史,成就非凡,尤其对于清之先世考定所得成果堪称不朽,其自视也甚高,谓“至今日始大发明,而以余为发明最多,可云前无古人者也”[41],其实并非夸大之言。即使今日治明清史者众多,虽研究主题、方法已有很大差异,但对孟心史当年明清史研究成果以及开辟之功几乎没有不推崇的。而孟森由于晚年参加整理明清旧档,对于自己以往研究局限亦逐渐有所意识。其慨叹道:“就史料论之,社会一部分速感缺乏”,以往对于这类史料向来无人注意,“今者整理档案,始知其重要,异日编史大可利用之也”[42]。孟森明清史著述基本以政治史为主,然其却认识到“社会风俗”、“人情”及“民刑纠纷”等方面研究的重要性。跳出以往研究政治史的陈套,步入广阔的社会、经济、政治、法律等研究领域,诚为中国史学研究的一个趋势。耄耋之年的孟森能有如此认识,可谓一种先见之明。
孟森以花甲之年掌北大明清史学讲坛,虽学养高深,却不擅讲课。有的学生回忆道:“他永远穿着一件旧棉布长衫,面部沉闷,毫无表情。他的讲课也是出奇的沉闷。有讲义,学生人手一编。每次上课必是拇指插在讲义中间,走上讲台。他讲课从来不向讲台下看,照本宣读。下课时,讲义合上,拇指依然插于讲义中间,转身走去,依然不向讲台下看”[43]。也有的学生说,“孟森先生不喜高谈阔论,在课堂授课读讲义,以致课时未满,学生已散去,先生不以为忤,异日仍如是”[44]。然先生以耆年宿学,又系政界元老,深为北大师生爱戴,其本人亦为此深感激动,好学不倦,老而弥笃,潜心研究,佳作频出。1937年上半年,北大师生为先生祝七十大寿,先生特撰《香妃考实》一文作为答谢,即为一例。先生在北大前后不满七年,著述竟达数百万字。著述如此宏富,一个重要原因是其在行文中喜好大段引用史料,这在其著述中占有相当大比重。但是,一方面此乃旧学传统积成,一方面所引史料几乎都为新出,或为他人所不重视之重要史料,绝非故意堆砌,自不可苛求。而如果将这些史料进行压缩、删减,其著述讨论所涉及问题以及篇章总数也是一个十分惊人的数字。先生著述,愈到晚年,愈加精湛,“老骥伏枥,志在千里”,及至1937年10月,孟森先生在病榻上仍旧写诗表心:
生死如观掌上纹,已登七十复何云。病深始欲偷余息,才尽难胜理旧闻。
长谢朋觞来简约,只亲药裹似丝棼。卅年襞积前朝史,天假成书意尚殷。
先生此时年逾古稀,虽病药相加,仍念念不忘三十年来对前朝史事的考证研究,希望上天假以时日,能再成巨帙。其意殷殷,可感可叹,可歌可泣,治学非臻于此境,不可谓真全心向学也。而在此之前,孟先生在其遗著《海宁陈家》文末写下这样一段感人的话:“八月十九日,书于北京大学史料室。同人谓,南北消息不通,传者谓,北方教授多微服出奔,属余作一文,如期出版,且证明在平之不弃所业,以示国人,故乐为之书”[45]。当时卢沟桥事变发生已经月余,正值“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的岁月,心史先生竟能苦守青灯黄卷,“不弃所业”,“乐为之书”,其视死如归的豪迈,其大义凛然的气节,真令我辈感佩不已!
锁国原无大是非,横流自有真知见
对于孟森先生的辞世,日本侵略者是绝对脱不了干系的。据严文郁先生回忆,1936年某日,孟森到北大图书馆,手拿一轴裱好的地图,即《宣统三年调查之俄蒙界线图》。他说此图为前清理藩部旧藏档案中散出,极有价值,学校应该购藏。虽然卖主要价甚高,孟森最终还是说服了严文郁,并且和北大历史系商妥,以该系应得书款购进,“但谁也想不到此图竟夺有功文献学人的寿命”[46]。该图为宣统三年(1911)由库伦办事大臣三多派人经过实地调查勘测所绘,制作缘起在于:咸丰以降,中国于俄人交涉边境问题,屡屡因蒙古地名无标准汉译,言人人殊,以此往往处于不利地位,“必蹙地若干”,国土痛失,不能不有地图为凭。三多为有心之人,其所绘制的地图对俄蒙边境记载、标识详密度远远超过以前各种典籍,因此对于中国北部边境的勘定极具参考价值。因此,该图购进后,孟森特撰文《宣统三年俄蒙界线图之考证》,对该图制作之来龙去脉进行考证,并指出其中几处失误,先后刊登于《大公报•图书复刊》(144期)和《北平图书馆图书季刊》(3卷3期),希望引起国人的注意。他又计划与商务印书馆订约代印此图,以免孤本久而湮灭。
当时日本设在中国的以文化研究为幌子、实则进行文化侵略的东方文化委员会主持人桥川时雄读到孟森的考证文章后,即刻给北大图书馆来函,请求用该会图书馆的名义借阅此图。但严文郁考虑中日战事一触即发,不宜外借,便拒绝了桥川的要求。孰料日本人处心积虑,“亡我中华之心一日不死”,对此事一直耿耿于怀。及至北平沦陷,1937年8月下旬某日下午,有自称东方文化研究会人员数人,由日本宪兵驾汽车来北大图书馆,索阅《俄蒙界线图》,并追询孟森教授住址。严文郁一面嘱咐同事以“不知道”相告,一面命人到孟府先行通知,孟森在接到通知后表示无所畏惧,决不回避。东方文化委员会人员终于找到孟府,寒暄之后,表示对《俄蒙界线图》至感兴趣,要请孟先生到图书馆亲为指教。“孟先生毫不迟疑的同他们回到图书馆。展开地图,有问必答地消磨了不少时间。日本人感到很满意,最后取出照相机,请孟先生和他们共摄一影作纪念”[47]。照完相,日人写就借条将图携走了。孟先生“气愤至极,步行回家,祭拜先灵并写下‘白发孤儿辞先灵’诗句后即卧床不起”[48]。先经协和医院医生诊察,断定是胃癌,后在朋友的婉劝下,住进协和医院。而在北平沦陷后、其卧病之先,这一个多月时间里,作为“留平教授”[49],“日夜忧思,晚间必听中央广播,白天还不辞劳苦的翻着字典看Peiping Chronicle”[50],在忧患之中不仅没有放弃研究,为维持校务,先生还与郑天挺、马裕藻等先生天天一起商讨对策,经常还会提出别人所注意不到的问题。
孟森先生住进协和医院后,很多故友、同事前来看望。其中有郑天挺、罗常培、严文郁诸先生,也有周作人、郑孝胥等人。1937年11月10日,郑孝胥父子从关外特赶来看望孟先生。先生早年作幕郑孝胥门下,相交甚深,并对郑氏寄望甚高,但因郑氏甘愿为日人傀儡政权——伪满洲国的总理,先生毅然与之绝交。“七载参商迹两歧”,故人来访,自少不了寒暄问候。然从遗留下来的诗文推测,当天孟森曾再次力劝郑氏收手,不要作国家和民族的罪人,但是郑氏一意孤行,孟氏乃与之决绝,并作诗三首讥之。其中《郑氏兄弟父子昨来寓拟寄二律》有这样的诗句:
病才创见身先试,家纵全倾奈命何!
为报故人消息恶,膏肓攻达窘医和。
而另外一首《枕上作有赠》中仍不乏昔日豪情,谓“天生磊落人中豪,意气上薄青云高。纲常大义一手绾,天地杀机支目蒿”,又谓“君不见贵山赵孟何如贱,况有春秋夷夏辨!……锁国原无大是非,横流自有真知见”[51]。在诗中,孟先生慨叹当年郑氏的纲常大义、书生意气消失殆尽,如今只能仰人鼻息,为虎作伥,涂炭生灵。“锁国”当指中国或中华民族,孟氏自谓生平对前清史事多有辩诬,但都属“国中”之是非,即民族内部矛盾,与对日关系不同,而沧海横流,“时穷节乃见”,谁将是历史的罪人,谁将保有民族气节,关键在于个人的选择,历史终将给出确切的答案。11月14日,罗常培先生临行前,再去看望孟森先生。孟即嘱为抄录,并将这三首诗带给“南方的朋友们看看”,以见其心境之一斑,并很悲伤地表示:“我们这次分别,恐怕就成永别了”[52]!其后先生病情不见好转,延至1938年1月14日,一代明清史学大师孟森先生终告不治,撒手人寰。3月13日,开追悼会于城南法源寺,到者约20人,大抵皆北大同人,别无仪式,只默默行礼而已[53]。追悼会后,学生商鸿逵等人曾护柩南下,希望将先生归葬故里,然因战事纷起,南北交通阻滞,只得将灵柩运回北平,最终奉安于京郊万安公墓陵园之中。时在昆明诸君,听闻孟先生去世消息,十分悲痛,1938年5月,原北大史学系师生在昆明菘岛开茶话会,纪念孟先生[54],并在1939年《治史杂志》第二期特刊专文三篇,以表追思[55]。同时日本《东洋史研究》第四卷第二号亦有文追悼,并刊布了孟先生部分著作目录[56],足见孟先生在史学领域的广泛影响。若干年后,清史专家王钟翰先生再次给予孟森史学研究成果极高评价:其“不过三十余年,而撰述之富,成就之大,影响之深,自非后辈末学所能望其肩背者也”[57]。
像其他学科领域的“大师”们一样,孟森在明清史研究领域之成就、贡献虽则不可谓绝对不可超越,至少是不可重复的。而“大师”们出现或存在的意义似乎在于他能给后学开辟一个新的研究领域,或者提供一个长期有效、可行的研究框架,或者从基本的意义上说,他(或他们)能够在这一学科领域解答诸多基本的问题,从而为这一学科研究的开展扫出一条门径,或者披荆斩棘,杀出一条血路。孟森在明清史研究领域取得的成就似乎与第三种更为接近,他的研究成果将是明清史研究不断前进的不朽基石。
结语
用郑天挺先生的话说,孟森先生是一个爱国者,他壮年的游学,中年的从政,以及热心于介绍国外政法经济学说,都是想把中国富强起来。不仅如此,我们完全可以说,他的一生,不管是为学,还是从政,皆贯穿者“爱国”这样一条主线。先生东渡扶桑,寻求的是新知,为的是富国强兵;先生主张君主立宪,希望地方自治、司法早日独立,为的是中国能够自立于世界强国之林;先生著书立说,倡宪政民主,反独裁专制,兴办杂志,提倡实业,也是为中国的兴旺发达;乃至晚年勤于考证,求真是,辟讹说,丝毫不存狭隘民族成见,在大是大非面前,行得稳,站得牢,大义不屈,“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真正体现了中国知识分子的优良品德。可惜的是,孟森晚年以史学成就而名声大噪,乃至其逝世时,众人皆单纯目其为一历史学家,而对其前半生之政治、法律、经济领域诸多成就罕有知之者。然其先后从政不下二十余年,几乎于史学研究创作时间相等,且其为学不忘政治,从政不废所学,从政为学,皆不失传统知识分子出世、经世之积极精神。综其一生,在近代中国政治史、史学史中自应占有一相当位置,其道德文章皆堪为后世之楷模,毫不愧于大师之称谓。
注释:
[1] 孟森:《先考妣事略》,间引自商鸿逵《述孟森先生》,《清史论丛》第六辑。
[2] 由盛宣怀于光绪二十二年(1896)创办的南洋公学,与前此创建的北洋大学堂并峙。该公学附设译书院,在清末内外煎逼的形势下,积极鼓励翻译、绍述军事、法政类书籍。该译书院与后来的商务印书馆从人员和组织上有相当深厚的渊源关系。据笔者了解,孟森在与杨志洵合作译述《日本军队给与法》之外,大约与此同时还根据明治三十一年日本改正制宪兵章程译述了《日本宪兵制提要》。该书由日本稻村新六校订、郑孝柽覆校。其在该书前言中剀切指出:“国家当物竞大炽之时,势不能不增兵自卫。而欲别谋补救之方,以期有利无害,则舍此宪兵一法,道将何从?萃泰西十余国之谋虑,竭日本二十余年之经营,以成斯制,凡有志兵事者,乌可不留意也”,不可不谓用心良苦。
[3] 孟森:《日本军队给与法提要》,载《日本军队给与法》卷首,孟森、杨志洵译述,南洋公学译书院,1902年第二版。
[4] 吴相湘:《我的业师孟心史先生》,《传记文学》第一卷第一期。
[5] 孟森:《广西边事旁记》序目,商务印书馆,1905年。
[6] 第一部为1905年出版的蔡锡勇的遗著《连环账谱》。蔡锡勇(1847—1898),字毅敬,福建龙溪人,肄业北京同文馆,任驻美使馆翻译。青年时代随使美国、秘鲁、西班牙等国,了解西式簿记。归国后入张之洞幕,参与洋务运动,兴办现代企业。其间悉心研究借贷复式账法,并结合中式收付账理撰写《连环账谱》,蔡氏死后由其子蔡琦、蔡峰整理后出版问世,推动了我国近代会计制度的建立。该书于清光绪三十一年由湖北官书局刊行,计两册,分五卷。
[7] 吴相湘:《我的业师孟心史先生》。
[8] 孟森:《各省咨议局章程笺释》,上海商务印书馆,1908年。
[9] 孟森:《地方自治浅说》,上海商务印书馆,1909年三版。
[10] 孟森:《统计通论》,上海商务印书馆,1910年。
[11] 后来孟森将这次旅途中的所见所闻写成游记,并得以出版。该书名为《蒙古郭尔罗斯后旗旅行记》,笔者所见乃为民国三年五月涵清山房刊本。从其内容分析,孟森当时已经对蒙古和满洲历史相当熟悉。笔者推测,孟氏对于“俄蒙界限图”的了解与这次旅行可能很有关系。
[12] 张謇:《张謇全集》第六卷,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年。
[13] 戎笙:《孟森小传》,《清史论丛》第八辑。
[14] 郑天挺:《孟心史先生晚年著述述略》,《治史杂志》第二期。
[15] 作者江湛,《兴业杂志》第一卷第二期,1926年1月。
[16] 作者孟森,《兴业杂志》第二卷第一期,1926年10月。
[17] 在该“附刊”中,孟森发表的文章,如《国民与改正条约》、《改正条约事实之演进》、《改正条约之手续不应倒置》、《改正条约会之内港行轮》、《改正条约与国际联盟》等。董康早年追随沈家本积极从事晚清法律改革,当时乃为法律界名流,声望颇重。从该附刊的兴办组织来看,孟森与董康的关系很不一般,诸多细节仍待日后进一步考证发现。
[18] 郑天挺《孟心史先生晚年著述述略》。
[19] 罗庸:《忆孟心史先生》,《治史杂志》第二期。互见郑天挺《<心史丛书>序》,载氏著《及时学人谈丛》,中华书局,2002年。
[20] 孟森:《孟森学术论著(清史讲义)》,第一编第三章,浙江人民出版社,1998年。
[21] 吴相湘:《明清史权威孟心史》,载氏著《民国百人传》(第一册),传记文学出版社,1998年。
[22] 王钟翰:《<明清史论著集刊正续编>前言》,载《明清史集刊正续编》卷首,河北人民教育出版社,2000年。后来明清史研究专家谢国祯在其晚年自选集《明末清初的学风》中亦曾谦虚地写道,他本人“虽然喜欢搜辑明清时代野史笔记的史料,但是囿于见闻,遗漏孔多。……也不过聆师友的教益,摭拾旧闻,追随于孟森先生所著《心史丛刊》之后,纂辑成篇。”(谢国祯:《明末清初的学风》自序,人民出版社,1982年。
[23] 王钟翰:《<明清史论著集刊正续编>前言》。
[24] 吴相湘:《明清史权威孟心史》。
[25] 孟森:《明元清系通纪》前编“序”,台北学生书局(1996年)吴相湘主编《中国史学丛书》影印民国二十三年(1934)版。
[26] 孟森:《明元清系通纪》前编“序”。
[27] 孟森:《明元清系通纪》前编“序”。
[28] 郑天挺:《滇行记》,载氏著《及时学人谈丛》。又参考郑先生追年吴晗先生之文章(《有学力、有能力、有魄力的历史学家——追年吴晗同志》,载郑天挺著《探微集》,中华书局,1980年)而知,后来他们听说孟先生的《明元清系通纪》基本上已编竣,稿本存于北平,遂改变计划,没有借用。
[29] 顾颉刚:《顾颉刚日记》,江苏教育出版社,2000年。另外两部,一为吴燕绍《清代蒙藏回部典汇》,一为钱海岳《南明史稿》。
[30] 周作人:《北大感旧录》,载《北大老照片》,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1998年。
[31] 孟森:《心史丛刊(三集)》“序”,上海大东书局,1936年。
[32] 孟森:《孟森学术论著(清史讲义)》,第一编第一章。
[33] 孟森:《心史丛刊(三集)》“序”。
[34] 孟森:《孟森学术论著(清史讲义)》,第一编第四章。
[35] 孟森:《明史讲义》第二编第一章,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
[36] 孟森:《明史讲义》第二编第三章。
[37] 举例来说,孟森对蒙元始也见解颇深。其在《蒙兀尔史记》序言中谈到“元史自五百年来为一朝正史,然以其在汉土,传祚不永,一切制度文物又与汉土历代不甚沿袭,故在汉人不推为至隆至极盛之朝,而在全球棣通之世,则泰西所震耸于东方民族者,视蒙古在汉唐诸大朝之上”。(佚名刊:《蒙兀尔史记》,民国二十三年线装本)
[38] 孟森:《史与史料》,载北平故宫博物院文献馆《文献特刊》,1936年。间引自商鸿逵《述孟森先生》,《清史论丛》第六辑。
[39] 孟森:《读清实录商榷》,载《明清史论著集刊》,中华书局,1959年。
[40] 孟森:《明史讲义》第二编第三章。
[41] 孟森:《八旗制度考实》,载氏著《明清史论著集刊正续编》。
[42] 孟森:《中国历代史料之来源并拟现代可以收集之方法》,载《明清史论著集刊续编》,1986年。
[43] 肖东发:《老辈大教授课堂上的魅力》,载其主编《风骨——从京师大学堂到老北大》,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3年。
[44] 杨向奎、何龄修《孟森学案》,载杨向奎等著《百年学案》,辽宁人民出版社,2003年。
[45] 孟森:《海宁陈家》(手稿影印本),《国立北京大学五十周年纪念论文集(文学院第一种)》,北京大学出版部,1948年。该文原拟编入北大《国学季刊》第六卷第三号,但该期因抗战爆发夭折,而孟森手稿竟得保全下来,诚为不幸中之万幸。
[46] 严文郁:《孟心史先生与俄蒙界线图》,《传记文学》第十三卷第四期。
[47] 严文郁:《孟心史先生与俄蒙界线图》。
[48] 吴相湘:《马神庙•译学馆•汉花园》,载《北大老照片》。
[49] 关于“留平教授”说法不一。周作人在《北大感旧录》中自认与马裕藻、冯祖荀、孟森同为“留平教授”。而吴相湘先生力斥其非,并谓“其实,先师先生立身处世、爱国情操与周作人完全是两极端”,实不可同日而语也。
[50] 罗常培:《七七事变后北大的残局》,《传记文学》第十七卷第六期。
[51] 罗常培:《七七事变后北大的残局》。
[52] 罗常培:《七七事变后北大的残局》。
[53] 周作人:《北大感旧录》。
[54] 郑天挺:《滇行记》。
[55] 即郑天挺《孟心史先生晚年著述述略》、罗常培《孟心史先生的遗诗》、罗庸《忆孟心史先生》。
[56] 吴相湘:《我的业师孟心史先生》。
[57] 王钟翰:《<明清史论著集刊正续编>前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