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在胶东公安的历史上,
也有一位“警嫂”,
她守候了爱人于耀光24年。
于耀光,原名于家礼,1921年9月出生在蓬莱县莲花泊村的一个贫苦家庭,后受中共地下党员赵会杰的影响走上革命道路,并为他改名“耀光”,鼓励他为祖国的光明而战斗。他先后担任黄县(现龙口市)县委社会部一科科长、黄县公安局副局长、招远县公安局局长、黄县副县长兼公安局局长。
在担任黄县公安局局长期间,于耀光曾率队多次打击玲珑金矿及沿线日伪军,指挥有方,屡建奇功,令敌人闻风丧胆。他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善于做思想工作,时时刻刻严格要求自己,把“做一名堂堂正正的共产党员”作为自己的座右铭。
1947年9月,国民党军大举进攻胶东,于耀光率公安局政卫队一个排坚持斗争,30日上午在诸由区后柞杨村与国民党第八军遭遇被围。危急时刻,他迅速销毁机密文件,沉着冷静的与敌人战斗,为战友们安全转移赢得了宝贵时间,不幸身中数弹壮烈牺牲。同年12月,黄县再次解放。县委县政府为他举行追悼大会,挽联书写着“生前为劳苦大众英勇奋战,牺牲如日月星辰光耀人间”。上万名群众自发赶来,沉痛悼念黄县人民的好局长于耀光。
于耀光在战斗生活中结识爱人田淑玉,抗日战争时期田淑玉积极参加黄县的地下工作和妇救会,是一名革命女青年,后来担任宣传干事。她和于耀光相爱后,组织上批准他们结婚,却因工作繁忙一再推迟婚期。抗战胜利后,组织上再次批准他们结婚时,于耀光和田淑玉商定等夺取全国胜利后结婚,却终成遗憾。
于耀光牺牲后,田淑玉立志继承他的遗志,终生未婚。新中国成立后,田淑玉曾担任黄县文化馆第二任馆长,她关心后辈,积极为青年文艺工作者访求名师,给他们的成长创造条件。1971年10月,田淑玉因病去世,她守候了她的爱人整整24年。
来源 | 旧址保护修缮工作小组
校对 | 姜 鑫 审核 | 刘 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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