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21条事项 鹰潭不予处罚→

文摘   2024-10-14 14:56   江西  


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探索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全面提升市场监管系统行政执法服务水平,鹰潭市市场监管局始终坚持推行柔性执法,自2021年鹰潭推出了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后,如今不予处罚清单已进入4.0版。
鹰潭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4.0版本日前已完成对外公示,即将正式对外发布。什么样的情况可以不予处罚?不予处罚基于什么原则?从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4.0版中可知,共有不予处罚事项21条,涉及商事登记、价格和反不正当竞争、食品安全、合同违法、商标和专利、广告、产品质量、药品管理等8类。如药品管理中,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购销医疗器械,没有执行进货查验记录的,如初次违反该法条规定,未执行进货记录制度的持续时间短或医疗器械类别低、批次少,索证索票齐全、不影响追溯,未造成危害后果,及时改正的可不予处罚。每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后都有注明具体的法律依据。
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的核心理念是“包容审慎监管、善意文明执法”,坚持原则是“合法、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及综合裁量”,力求符合人民群众的期待,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统一,以达到“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发展”的执法目的。不予处罚清单的出台让不予处罚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为一线执法人员办案提供了有力指引,推进区域执法标准统一,提升区域执法一体化、精细化水平,为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提供了容错机制,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附件:《鹰潭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4.0版》


◆ 来源:鹰潭市场监管

◆ 投稿邮箱:yhqrmtzx@163.com

◆ 编辑:王明发

◆ 审校:李昂 郑州宇

◆ 审签:黄益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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