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营造平安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向社会公布近期5起酒驾、醉驾违法典型案例。
案例一
12月6日15时许,交警支队庐阳大队在庐阳区三国城路与梧桐路交口开展酒驾查处行动时,发现驾驶人马某有饮酒嫌疑。
民警现场对马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检测结果为33mg/100ml,为饮酒驾驶机动车。
案例二
12月5日2时18分左右,赵某驾驶小型轿车行至马鞍山路高架附近时,被交警支队高架桥大队民警查获。民警现场对赵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赵某涉嫌醉驾。
随后民警将其带至医院进行血检,赵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72.1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案例三
12月4日3时许,徐某驾驶小型轿车,沿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由东向西行驶至阜阳路东200米时,被交警支队庐阳大队民警查获。民警现场对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呼气结果显示徐某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随后民警将其带至医院进行血检,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69.2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案例四
12月2日22时29分左右,交警支队瑶海大队民警在临泉路开展酒驾夜查行动时,发现驾驶人张某有饮酒嫌疑。民警现场对张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张某涉嫌醉驾。
随后经对张某进行血液酒精检验,张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38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案例五
12月1日3时许,姜某驾驶小型轿车,沿包河区南二环路向西行驶至桐城南路附近时,被交警支队包河大队民警查获。民警现场对张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姜某涉嫌醉驾。
随后民警将其带至医院进行血检,姜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00.2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警方提醒
酒驾醉驾是违法犯罪行为,害人又害己!合肥警方提醒广大驾驶人,为了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勿心存侥幸、以身犯险、以身试法!亲朋好友也要劝阻酒驾醉驾行为,共同做到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合肥晚报综合合肥警方
合报E线为民融媒体工作室
合肥通客户端-合报全媒体记者:任海怡
来源:合肥晚报综合合肥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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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邵伟
一审 邵伟/二审 张艳/三审 王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