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为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降低火灾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临沂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决定在街道主城区及有关区域实行烟花爆竹禁限放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禁限放区域及禁限放时间
根据《临沂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九曲街道主城区长春路以南、温泉路以西、皇山路以北、沂河以东形成的闭合区域实行全域全时段禁放政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其他区域实行烟花爆竹限放政策,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农历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全天允许燃放烟花爆竹(重污染天气除外),其他时间禁止燃放。
二、禁止燃放区域
三、监管责任
九曲街道、村(居)委会等积极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禁限放的宣传,在重大节日期间加大宣传力度。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严格落实禁限放要求。街道综合执法中队负责依法查处在室外公共场所摆摊经营、流动兜售烟花爆竹行为,查处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环境卫生污染、城市绿化及市政设施毁坏等行为;街道物业办负责指导督促各物业公司强化小区管理,配合落实好禁限放措施;派出所负责打击非法销售、储存、运输及违规燃放。
四、法律责任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举报电话:110)
九曲街道办事处
2025年1月14日
点击下方公众号名片 关注我们吧! 来源:人文九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