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了解一位历史名人——秋瑾

教育   2024-10-02 08:21   河北  

秋瑾(1875年—1907年),女,字竞雄,号鉴湖女侠,浙江绍兴人。中国女权和女学思想的倡导者,近代民主革命志士。

秋瑾是为推翻数千年封建统治而牺牲的女烈士,为辛亥革命做出了巨大贡献;提倡女权女学,为妇女解放运动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1907年2月,秋瑾回浙江接任绍兴大通学堂督办,与徐锡麟共筹在皖、浙两地发动武装起义。7月6日安庆起义失败,7月13日清兵包围大通学堂,秋瑾不幸被捕,7月15日从容就义于绍兴轩亭口。 

辛亥革命后,在她就义处建立起了秋瑾烈士纪念碑。1912年,孙中山题赠挽幛“巾帼英雄”。1939年,周恩来题词“勿忘鉴湖女侠遗风,望为我越东女儿争光”,号召世人向秋瑾学习。

名言警句

1.若无子期耳,总负伯牙心。

2.死生一事付鸿毛,人生到世方英杰。

3.芸芸众生,谁不爱生?爱生之极。进而爱群。

4.一腔热血勤珍重,死去犹能化碧涛。

5.休言女子非英物,夜夜龙泉壁上鸣。

6.漫云女子不英雄,万里乘风独向东。诗思一帆海空阔,梦魂三岛月玲珑。

7.人生处世,应当匡救时局的艰危,以实现自己的抱负,怎么能为柴米油盐等家庭琐事了此一生呢?

8.秋风秋雨愁煞人。【绝笔】

人物评价

秋瑾是华夏杰出先烈,民族英雄。蔑视封建礼法,提倡女权,常以花木兰,秦良玉自喻。早年学习经史、诗词,善骑射。她与吕碧城被称为“女子双侠” ,与唐群英被后人誉为“辛亥革命的孪生女儿” ,与唐群英、葛健豪誉为“潇湘三女杰”,她们的女权与女学思想成为近现代中国妇女解放思潮的重要组成部分。 

“辛亥三杰”的多种说法之一为:徐锡麟、秋瑾、陶成章。 

“绍兴三杰”为秋瑾、鲁迅和周恩来。

宋庆龄题词:“秋瑾工诗文,有‘秋风秋雨愁煞人’名句,能跨马携枪,曾东渡日本,志在革命,千秋万代俦侠名。”

邓颖超题词:“秋瑾女杰,坚强不屈,英勇就义,永垂不朽!”

轶事典故

墓葬后记

秋瑾遇难后,无人敢为其收尸,中国报馆“皆失声”,生前好友吴芝瑛、吕碧城,设法与人将其遗体偷出掩埋。

1908年,生前好友吴芝瑛将其遗骨迁葬杭州西湖西泠桥畔,因朝廷逼令迁移,其子王沅德于宣统元年(1909年)秋将墓迁葬湘潭昭山。

1912年,湘人在长沙建秋瑾烈士祠,又经湘、浙两省商定,迎送其遗骨至浙,复葬西湖原墓地。后人辑有《秋瑾集》。

秋瑾看戏

秋瑾在北京最惊世骇俗之举是“上戏园子”。当时的宅门女性都是在家中听“堂会”,不可能抛头露面去戏园子,戏园子也不卖“昆客”的票。秋瑾坐着西式的四轮马车去听戏,开创了上层社会女性进戏院的先河。

嫉恶如仇

秋瑾嫉恶如仇,平日最看不惯男人蓄妾的陋俗和嫖妓的淫性。据冯自由的《革命逸史》所记,当年,湘人陈范家中饶有资财,携二妾湘芬和信芳远赴东瀛,红袖添香读洋书,好不惬意,秋瑾哪能看得惯他这副德性?她认为陈范拥妾而骄是玷污了同胞的名誉,便极力促成湘芬和信芳脱离了陈范的掌控,从此人格独立。后来,陈范见利忘义,竟将女儿陈撷芬许配给广东富商廖某为妾,又是秋瑾公开反对,使婚事泡了汤。

另据徐自华的《秋瑾轶事》所记,有一次,她们同游上海张园,小憩品茗时,秋瑾见一名留学生挟一名雏妓乘车而来,在这花娇柳媚之地,露出一副轻狂放浪之态,她忍无可忍,立刻上前用日语狠狠地教训了他一顿,那人还算识相,赶紧灰溜溜地走了。徐自华静观这一幕,不由得打趣秋瑾横加干预是“真杀风景”。秋瑾则爽爽脆脆地回答道:“我如鲠在喉,不吐不快!” 

中国女报

1907年,为了有力地宣传妇女解放,发动妇女团结起来参加斗争,她决定创办一份便于普通妇女阅读的杂志――《中国女报》,提出创办的宗旨,是要“开通风气,提倡女学,联感情,结团体,并为他日创设中国妇人协会之基础”。1907年1月14日,秋瑾与陈伯平、姚勇忱、张剑崖等人创办的《中国女报》出版。

秋瑾亲自撰写了发刊词:“吾今欲结二万万大团体于一致,通全国女界声息于朝夕,为女界之总机关,使我女子生机活泼,精神奋飞,绝尘而奔,以速进于大光明世界,为醒狮之前驱,为文明之先导,为迷津筏,为暗室灯,使我中国女界中放一光明灿烂之异彩,使全球人种,惊心夺目,拍手而欢呼,无量愿力请以此报始,吾愿与同胞共勉之。”陈志群为创刊号献辞说:“这个女报能够好好办下去,也可以在20世纪中国帝国报界舞台中,独树一帜。”《中国女报》称“本报之设以开通风气,提倡女学,联感情,结团体,并为他日创设中国妇女协会之基础为宗旨”。

作为女权运动的先驱者,她号召妇女们“奋然自拔”,参加反清革命斗争,在民族解放事业中建“素手”之功。

《中国女报》在该年3月出版了第二期后,因秋瑾忙于准备武装起义,加之财资困难,不得不中辍。6月17日,她在给朋友的信中说,编辑好的第三期杂志“约于此月,必行付印”。然而时至7月13日,秋瑾因武装起义失败被告密而被捕,不久被清廷杀害于绍兴轩亭口,年仅32岁。《中国女报》虽然仅出版两期,却产生了较大社会影响,并在中国妇女运动史上留下了光辉的一页。

县令自缢

1907年7月15日,鉴湖女侠秋瑾在浙江绍兴轩亭口从容就义。秋瑾就义背后,一个与之相关的人物并不为人所知。他就是身处晚清黑暗官场却良心未泯、亲自拘捕监杀秋瑾又负疚自尽的浙江山阴县令——安丘人李钟岳。李钟岳早就仰慕秋瑾的才学,常以其“驰驱戎马中原梦,破碎山河故国羞”之诗句,教育勉励自己的孩子:“以一女子而能诗,胜汝辈多矣!” 

秋瑾被捕后,1907年7月15日(农历六月初六)凌晨三时,斩杀任务已不容再缓,动刑之前,李钟岳在大堂上对她说:“尔之冤屈,我深知之,鄙人位卑言轻,愧无力成全,然死汝非我意,幸谅之也。”话毕,当场“泪随声堕”,身边的吏役也都“相顾恻然”。 

最后,李钟岳自作主张,应许秋瑾不要枭首、刑后勿剥衣服等要求。凌晨四时,秋瑾在绍兴知府贵福心腹的监视和催促下,被押赴至绍兴轩亭口刑场,执行枪决,一代女杰愤然英勇就义。未过3日,李钟岳即因“庇护女罪犯”被革职。1907年10月29日(光绪三十三年九月廿三)上午9时许,李钟岳乘家人不备,在寓中悬梁自缢,年仅53岁。此时距秋瑾遇难只有百余日。 

1912年,秋瑾墓和鉴湖女侠祠兴建于西子湖畔,李钟岳的“牌位”也被祀于祠中,上题“清山阴知县李钟岳之神位”,下书“李钟岳先生,山东安丘县人,秋案中有德于女侠”,以纪念李钟岳保护秋瑾和为秋瑾殉道的悲壮义举。 

南开大学李新宇教授对此评价道:山阴县令李钟岳那样死去了,这说明他有道德,有良心,说明大清帝国的官员中还有那样的人。在我们的生活中,您听说过因为违心地判了一个案子,或错误地处理了一个事件,而去自杀的吗?进行道德审判,审判出的也是李县令的道德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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