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28 日,天津某热电工程项目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事故情况如下:
一、事故经过
8 月 28 日上午 6 点 50 分左右,现场接线班班长倪某安排接线人员耿某某、王某某两人到输煤6KV配电间内进行灰库MCC段400V柜进行接线工作,两人于 7点 12 分到达配电间,并办理了进入登记,在没有办理工作票、工作盘柜没有停电的情况下开始工作。8点22分耿某某右臂不慎触碰到MCC进线盘柜电缆室的三相保险发生触电(400V),一同进入工作的王某某听到声音后过来查看,发现耿某某发生触电,已不能自主脱离,并伴随抽搐,王某某没有采取断电措施,带手套将已昏迷的耿某某拉出;王某某立刻通知配电间保安,保安随即拨打了120电话,120急救人员于9点02分到达现场,经检查确认,于9点09分宣布耿某某死亡。事故现场图片如下:
二、事故调查:
1、 无关于输煤综合楼6KV配电间(事故发生位置)安全技术交底。
2、 查看事故发生班组安全风险控制清单,未辨识出带电区域作业安全风险,未制定针对性管控措施,事故发生当天王某某未参加班组站班会。
3、 查看施工作业票台账,该事故班组分别于8月3日、8月14日、8月15日多次进入配电间进行施工作业,均未办理工作票。如下图:
4、 项目部未执行《工程试运管理办法》组织试运期间尾工和消缺等工作开展针对性的专项培训和交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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