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校园欺凌
始于“看见”
近几年来,校园安全问题日益凸显,关于校园暴力事件的报道屡见不鲜,学生犯罪现象频频发生,特别是近期国内各地报道的校内外安全事件,让人们对校园安全产生了诸多忧虑。因此,为保障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使同学们可以健康成长,我校特邀请榆阳区法院鱼河法庭干警来我校进行普法宣传,希望通过这次普法宣传可以使同学们能够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道自己的权益和义务,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法治观念。当受到不受侵害时,同学们要知道及时报警、要知道如何善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国旗下的教育
3月25日上午学校邀请了榆阳区法院鱼河镇法庭干警张锦锦利用升国旗时间,对全校学生进行了防范校园欺凌的主题宣讲,对校园欺凌做了些案例分析,情况说明,用具体案例,法律法规警醒每位学生,拒绝校园欺凌。
拒绝校园欺凌
01
守护“少年的你”,我们都不是旁观者。
如果不是媒体曝光,我们很难相信,施暴者的残忍手段和实际年龄,竟会存在如此令人心痛的反差,同理,校园欺凌如果演变成恶性事件,后果也可能比想象中更加严重;被“看见”的事实只是“冰山一角”,更多的欺凌发生于“隐蔽的角落”。
02
校园欺凌是公认难题,难就难在隐蔽性强、界定难。
其成因非常复杂,无论从哪根链条延伸开去,三言两语都说不清。比如,被欺凌者的“无意识”,“后知后觉”,因为恐惧而不敢反抗,最后“习以为常”,从网友们的反馈来看,显然这不是个例。再如,部分家长没有厘清欺凌和普通打闹的边界,当成是孩子间的“打闹”“恶作剧”,没有引起重视。
03
校园欺凌还往往具有反复性和长期性。
如去年的“9岁男生被两名同班同学极端凌辱”事件,当事人遭凌辱的时间竟长达一年半,遗憾的是,监护方并未及时发觉。如果说轻拿轻放尚属无心之失,更可怕的是视而不见,想着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结果“小事托大、大事拖炸”。
04
“恶之花”不是一日生成,抓早抓小是关键一步。
一方面,校园欺凌是欺凌,不是普通的打闹,每个人都应该清楚地“看见”这一点,相应的宣传教育不能缺位。有法律人士指出,大多数的涉诉未成年人来自残缺或者问题家庭,普遍存在家庭监护缺失或不当等问题,“家庭是第一个课堂,父母是第一任老师”务必真正落到实处。而据新京报报道,“初中生杀人案”中三名嫌疑人和被害人均为留守儿童,其中的“真空”值得深思。
防范校园欺凌,从此刻做起
同样重要的是,要给被欺凌者说“不”的勇气。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只有当孩子们感受到,面对校园欺凌,自己并非孤立无援,家长、老师和全社会都是后盾,才会少一些默默承受,多一些积极求助。
看见,是行动的开始。整治校园欺凌,不是“说说而已”,别等到大错已成,才开始重视起来。
图片|王海霞
编辑|贺钰
审核|高海庭、磨艳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