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教育】法学所党总支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第五期活动

学术   2024-07-25 21:50   上海  

7月12日上午,法学所党总支在432会议室举办了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第五期活动。第二党支部支委杜小丽、石歆玮分别领学导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章和第十一章。院党委副书记兼法学所所长、党总支书记姚建龙主持读书班学习,法学所全体党员参加活动。

杜小丽以“《条例》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为主题领学导读。她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具体规定情况进行了分类解读,作了行为构成要件分析。并指出,《条例》中存在大量的“量”的要素,应该尽可能明确这些要素的标准,以做到“同案同判”,这些“量”的要素包括对损失、损害、情节、后果以及不良影响的规范性认定等。

石歆玮以“《条例》第十一章——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为主题领学导读。她阐释了生活纪律的内涵和特点,逐条解读了该章节中的每个具体条文,并强调广大党员必须重视生活纪律,将严格的自我要求落实到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之中,自觉树立良好作风,不断修身律己,带头营造和维护社会新风尚,塑造良好形象。

会议指出,本期读书班两位领学人对两个章节的内容进行了精彩的解读,杜小丽同志从立法技术出发,对第十章的条文进行了学理化的阐释,石歆玮同志从细微处切入,对“五项负面清单”进行了案例化解读,都令人深受启发。法学所党总支对党纪学习教育高度重视,理论学习、警示教育等规定动作落实到位,实际效果明显,全体党员对《条例》的认识和理解更加深刻,尤其是对“六大纪律”的理解和认识有了明显提升,未来一段时间要根据上级工作要求继续做好各项工作,注重学习成果的科研转化,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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