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检微2111期>【梧检故事汇】“失而复得”的137亩山林

楼市   2024-12-26 21:34   广西  


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持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走深走实,梧州市人民检察院开设【梧检故事汇——检察官讲办案故事】专题栏目,用检察官讲述所办理案件的形式,以案释法,有细节、有温度,让人民群众更直观有效的感知检察工作,真正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


2009年,某县为某村“大风地”137.6亩林地颁发林权证,登记林地所有权人为某村三组,使用权人及林木所有权人为该组的陆某。然而到了2020年,某村五组提出,这片地应归五组,应当撤销该林权证,于2021年提起行政诉讼。至于为何在林地确权十余年后才提出诉求,五组称此前不知该林权证的情况。法院认为案涉林权证登记事实不清,应当撤销。陆某不服,提起上诉被驳回,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在本期【梧检故事汇——检察官讲办案故事】中,请跟随检察官的讲述,了解他们如何在该起案件的证据审查过程中,从细节寻找案件突破口。


视频 | 民事检察和行政检察部 办公室

一审一校 | 丁   羽 周   帆

二审二校 | 赵   珈 梁孔南

三审三校 | 何凯兵 贾亮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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