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G法律资讯丨11月第2期 【总第23期】

文摘   2024-11-18 20:38   广东  
ESG
JINGSH

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又称为“ESG”,是从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三个维度评估企业经营的可持续性与对社会价值观念的影响。本篇文章将提供前沿的ESG法律动态及相关资讯为各界分享。


一、国内ESG最新动态

·生态环境部发布《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2024年度报告》

2024年11月6日生态环境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正式发布《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2024年度报告》。2024年我国始终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将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作为实现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和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责任担当。为全面反映我国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政策行动和工作情况,向国内外介绍中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成效,生态环境部编制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2024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全面介绍了2023年以来各领域各部门应对气候变化政策、措施和重点工作的成效,梳理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新部署新要求,展示了中国减缓、适应气候变化、全国碳市场建设、政策体系和支撑保障以及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等方面的进展,并阐述了中方关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9次缔约方大会的基本立场和主张。


来源:

https://www.gov.cn/lianbo/bumen/202411/content_6986237.htm


·上交所制定《推动提高沪市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质量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并就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指南公开征求意见

上交所制定《行动方案》,旨在通过有效落实《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以下简称《指引》)的相关要求,以披露促治理,推动上市公司提升ESG治理水平,引导上市公司更好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


一是提升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能力与监管服务效能。将持续优化ESG信息披露制度体系,积极推出数字化工具和培训服务,为上市公司编制ESG报告提供“工具箱”,定期发掘优秀案例与特色成果,发挥最佳实践的引领作用。二是加大绿色转型资本支持力度。将持续创新ESG金融服务和产品,丰富ESG指数产品供给,鼓励发行各类ESG主题基金,积极支持中证指数公司ESG评价结果在各类金融产品中的应用,为ESG评级高的上市公司提供融资便利,引导更多资金流向可持续发展领域。三是持续开展上市公司宣介和国际交流合作。将大力支持上市公司接轨国际,通过世界交易所联合会(WFE)、各类国际会议、论坛沙龙、投资者业绩说明会等平台窗口,分享中国企业在ESG领域的工作举措和成果,讲好中国企业的ESG故事。四是加快推动ESG数字化建设。将利用大数据技术和人工智能算法,探索形成上市公司ESG数据库,推动ESG数据信息在各类场景中的应用,支持中证指数公司丰富气候转型评价等ESG数据产品,为可持续投资提供参考。


来源:

http://big5.sse.com.cn/site/cht/www.sse.com.cn/aboutus/mediacenter/hotandd/c/c_20241106_10763797.shtml。

·超2200家公司披露ESG信息 沪市公司绿色转型后劲足

随着可持续发展理念不断深化,ESG已成为衡量企业长期价值的重要指标。沪市已形成稳定披露ESG报告的上市公司群体,共有2272家上市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并按照年报格式准则披露了基础的ESG信息。


其中,1149家公司单独披露了2023年度ESG相关报告,披露率达到50.6%,同比提升3.6个百分点。多家沪市上市公司在积极践行“双碳”目标上动真格、练内功,以产业绿色化转型发展、节能降碳减排技术创新、ESG信息披露为抓手,不断传递公司绿色发展的有益经验和长期价值。


来源:
https://www.cnstock.com/commonDetail/314365


·联合国气候变化巴库大会中国角开幕

11月11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九次缔约方大会(COP29)中国角开幕。“生态文明与美丽中国实践”主题边会当天上午在阿塞拜疆巴库奥林匹克体育场蓝区举行,正式拉开了中国角活动的序幕。

 

COP29于11月11日至22日在巴库召开。大会期间,中国政府机构、研究机构、产业协会、企业以及非政府组织等将围绕生态文明与美丽中国实践、中国能源转型与新能源发展、中国碳市场创新与管理实践、“一带一路”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AI助力气候韧性发展、气候投融资、数字化转型与全球气候治理、防范气候风险等内容举办丰富的边会活动。


来源:
https://www.mee.gov.cn/xxgk/hjyw/202411/t20241114_1095325.shtml


二、碳中和

·《能源法》表决通过 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能源法。该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能源法共九章,依次为总则、能源规划、能源开发利用、能源市场体系、能源储备和应急、能源科技创新、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共八十条。能源法规定,为了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和可持续发展,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适应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需要,根据宪法,制定能源法。能源法突出加快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的战略导向。《能源法》第4条明确规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全面降低能源消耗,防止和减少能源浪费。”第5条规定“国家建立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加快构建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体系”。我国能源资源禀赋“富煤、贫油、少气”,同时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资源丰富,发展可再生能源潜力巨大。应对能源需求压力巨大、供给制约较多、绿色低碳转型任务艰巨等挑战,需要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能源法在法律层面统筹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将为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来源:中国人民政府网

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411/content_6985592.htm


·两部门:推动建立交通物流领域碳资产管理和碳排放核算机制

11月12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行动计划》的通知,提出到2027年,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取得显著成效,社会物流总费用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力争降低至13.5%左右。其中指出,大力提升技术装备绿色化水平。研究开展双挂汽车列车运输测试。因地制宜推广应用新能源中重型货车,布局建设专用换电站。推动建设一批公路服务区充电桩、换电站、充电停车位。加快提升港口、机场、物流园区等车船清洁化水平,加快水上运输装备大型化、标准化。深入开展城市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试点。推动建立交通物流领域碳资产管理和碳排放核算机制。支持高铁物流装备研发和推广应用。加快落实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


来源:新浪财经

https://finance.sina.com.cn/jjxw/2024-11-12/doc-incvvcyf6203734.shtml


三、碳市场

2024年11月11日至11月15日,本周全国碳市场综合价格行情为:最高价106.02元/吨,最低价103.58元/吨,收盘价较上周五下跌0.24%。本周挂牌协议交易成交量1,414,423吨,成交额148,685,499.99元;大宗协议交易成交量8,917,702吨,成交额901,960,329.84元。本周全国碳排放配额总成交量10,332,125吨,总成交额1,050,645,829.83元。


11月15日,本周ICE欧盟碳排放权(期货价格)下跌0.85%,报67.44欧元/吨。


编辑:前海律工委ESG法律业务中心 芦冬萍




芦冬萍

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

前海律工委ESG法律业务中心 副主任

深圳市福田区外国语学校(景秀)校外法治辅导员

广东省律师协会环境与资源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业务领域:复杂民商事争议解决及行政案件,公司法律服务、金融资本法律服务、房地产与建筑工程法律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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