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2024年8、9月份抽检任务264批次,涉及食用农产品、糕点、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粮食加工品、蛋制品、水产制品、方便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蔬菜制品、肉制品、豆制品等12大类食品,检出其中食用农产品、食用油、豆制品三大类食品6批次样品不合格。情况通告如下:
一、建湖县近湖镇秀兰蔬菜点销售的胡萝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盐城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
二、建湖县近湖镇明芬蔬菜点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盐城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
三、建湖县近湖葛志勇蔬菜经营部销售的香蕉,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盐城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
四、盐城市盐都区新区鑫盛祥土特产店销售、标称阜宁县马荡醉蟹厂生产的蟹黄油,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盐城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
五、东台市汇龙市场陈存观销售的茶干(非发酵性豆制品),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盐城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
六、富建林海国际饭店有限公司采购的茶干(非发酵性豆制品),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盐城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件。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区(县)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及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