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及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昨天(12日)公布。
就社会各方面关心的问题,有关方面负责同志接受了新华社记者采访。
问:此次修改的主要背景是什么?
答:《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制定以来,先后于1999年、2007年、2013年进行修订。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不断升级,服务业比重不断上升,生产效率不断提高,客观上为增加假期时长提供了基础,也相应提出了要求。同时,广大人民群众对于增加假期的呼声也十分高涨,近年来相关部门通过全国两会提案建议、网络媒体、专题调研等多种渠道,广泛收集整理群众意见建议,为修改放假办法作好准备。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专门作出部署。
问:此次修改的总体考虑是怎样的?
答:优化节假日安排,涉及历史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阶段、产业结构变化、全社会劳动效率、群众休息休闲需求等多方面因素,直接关系每个人的休息和每个单位的运行,不同群众、不同方面的诉求不尽相同,需要统筹考虑,求得全社会“最大公约数”。这次修改,主要有以下考虑:
总体稳定。多年来,我国形成了长短假期搭配、传统节日放假兼顾考虑的假期安排格局,宜渐进式优化节假日放假安排,保持经济社会有序运转。
适度增加。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生活水平逐步提高,优化节假日安排首先要考虑满足群众休息休闲需要,还可以通过休闲时间的增加“充电”“加油”,推动提高生产效率,并扩大消费、推动服务业发展。
优化结构。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等长假和中长假,是群众探亲出游的高峰,要在增加的假期中优先充实和保障,并统筹考虑其他短假期,尽可能给群众更多的出行和休假选择。
顺应民意。广泛收集、多方听取群众意见和诉求,认真研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意见建议,努力让放假安排更好回应社会各方面诉求和呼声。
问:修改后的我国节假日总体情况是怎样的?
答:修改前我国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是7个,共放假11天。此次修改后,7个节日共放假13天。其中,春节4天(除夕至初三),通过调休放假至少8天,较原来增加1天;国庆节3天(10月1日至3日),调休形成7天假期;劳动节2天(5月1日、2日),调休放假5天,较原来少调休1天;元旦、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各1天,除逢周三外,结合与相连周末调休,形成3天假期。
问:此次修改有哪些关键点?
答:这次修改,主要体现在五方面。
假期总量增加。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增加2天,即农历除夕、5月2日,放假总天数由11天增加至13天。
除夕纳入放假。近些年,除夕主要靠调休或者灵活休假进行保障。除夕是全体中国人特别看重的传统节日,此次将除夕纳入法定节假日,通过制度化方式保障群众更好团圆过年,更好享受传统节日。
春节假期延长。增加后春节放假4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至初三),放假调休8天。在除夕逢周五时,与周末顺连还可实现放假9天,例如2027年。春节时间延长且更加固定,大家能更好地安排探亲休假。
五一调休减少。“五一”季节较好、适宜出游,假期增加到2天、加上2天周末,只需要调休1天即可形成5天假期。
明确调休原则。多年实践中,形成了较为固定的调休原则。此次将调休原则进行明确和公布,可以进一步稳定各方面预期,群众可以对照原则自行规划安排未来假期。
问:大家对调休十分关注,请问调休是怎样安排的?
答:我们注意到,当前各方对是否调休意见不一。客观地看,调休在保障居民探亲、旅游休闲等需求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同时也还有进一步优化的空间。此次结合增加法定节假日天数,对调休安排作了尽可能的优化。
明确调休原则。除个别特殊年节外,春节自农历除夕起放假调休8天,国庆节自10月1日起放假调休7天,劳动节放假调休5天,元旦、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分别放假调休或连休3天(如逢周三则只在当日放假),国庆节放假如逢中秋节则合并放假8天(2025年、2028年就是这样)。
优化调休安排。办法明确,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可合理安排统一放假调休。除个别特殊年节外,法定节假日假期前后连续工作一般不超过6天。
问:对于优化节假日安排,下一步有哪些工作考虑?
答:优化节假日安排,涉及经济社会方方面面,涉及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安排,需要统筹谋划、有序推进。相关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协同落实节假日高速通行免费政策、铁路民航增加运力等工作,引导有关企事业单位合理安排生产经营活动,确保相关政策平稳顺利落地。特别是,积极推动带薪年休假制度进一步落实,让群众在法定节假日之外,通过年休假实现更加充分和灵活自主的假期安排。同时,相关部门也将密切关注人民群众诉求,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不断推进节假日安排更加科学合理,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南都社论
节假日调整,一次对“休息价值”的重估
近日,国务院公布《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并公布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每年多放两天假”“抓紧时间买好机票准备出游”……消息刚一发布,便受到广泛关注。
这次调整最引人注目的就是新增了假期。根据修改后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节日维持7个,放假天数增至13天。增加的两天,1天是农历除夕,1天是5月2日。
同时,一度备受吐槽的调休也有所涉及。《办法》规定,除个别特殊年节外,法定节假日假期前后连续工作一般不超过6天。那些仿佛“长得没有尽头”的连续上班,也有望就此大幅减少。
从互联网反馈看,这次调整收获了相当多的好评。《办法》确实对这两年的舆论呼声进行了积极的回应,延长假期、修改调休的呼声,在像两会这样的场合上几乎年年被提起,也引发了网民的踊跃讨论。而这次调整,显然是声音“被听到”了。
节假日调整事实上成了一个观察社会的窗口,在展现着更加丰富的意涵。如果说,一种强调长时间劳动的认知是一种工具思维,是把“创造产值”放到了极高的位置;那么如今的假期延长,则是一种以人为本的价值回归,是对“休息价值”的重估——让人们获得更多的休息,能够松弛一些、从容一些,这本身就是“意义”。
节假日能引发如此巨量的讨论,恐怕也在于这样的弦外之音。人们的欣喜,不仅在于可以多休假,也在于一种自我价值的被认可:作为一个有血有肉的劳动者,人们的生活节奏、喜怒哀乐受到了更大程度的尊重。
从历史看,我国的假日整体是在不断增多的。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定假日和周末休息日由约60天增加到超过110天。与此同时,近些年诸如“痛经假”“育儿假”“2.5天弹性休假”等各种新型休假也开始进入政策视野。这些本质上都可以置于同一框架进行观察——增加假期渐成趋势,从提升个人的生活质量到拉动社会的文旅消费,假期的一连串正向的、潜在的价值被重新发现。
当然,假期也不可能如一些个体所期盼的那样无节制增加,毕竟维持社会运转终究需要相应的工作时长,假期某种程度上是一种社会成本。而一些新设假期近些年也面临着落地困难,对于某些群体而言,很多理想化的假期仍然停留在纸面。
节假日终究是一个社会利益权衡分配的结果,需要建立在一系列社会条件之上,在求取共识的基础上探索施行的可能性。这意味着人们对放假这件事要保持一点耐心,进行长期的效果评估和动态调整,尽可能地走好“平衡木”,努力实现各方利益和诉求的共赢。
无论如何,增加假期、减少调休的调整都令人振奋,哪怕只是少请一天假、多走一个地方、多和家人团聚片刻,都可以带来可观的幸福感提升。在今后,人们也期待假期调整能够保持社会发展和舆论感知的同步,不断优化完善,保障好打工人的休假权,为人们的工作与生活、劳动与休闲找到那个“黄金分割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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