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广东省东莞市住房和城乡管理局
向中建四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发出通知书
称其承建的项目因质量安全原因
被监督机构责令停工整改后
未办理复工手续强行施工
因此决定依法对其进行挂牌督办
2024年10月29日,我局检查发现由你司承建的东莞市中汇瑞德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产项目存在因质量安全原因被监督机构责令停工整改后,未办理复工手续强行施工的行为。根据《东莞市房屋市政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的规定,现启动挂牌督办程序,对你司进行挂牌督办。挂牌督办期限从即日起至2024年12月6日,为期一个月。挂牌督办期间,你司应按如下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一、制定整治工作方案。主要内容包括:需整治的主要问题、整治工作组织领导、整治工作措施和目标等。
二、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企业主要负责人专门组织对本项目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存在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提出整治工作措施;项目负责人检查和落实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保证整治工作正常开展。
三、扎实开展整治工作。认真按照整治工作方案开展整治;对该项目存在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有针对性地实施有力的整改措施;对整治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全部整改完毕。
四、请从本挂牌督办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每月一次向我局书面报告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
五、如你司已经按上述要求完成了相关工作,可在挂牌督办期限届满前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解除挂牌督办申请书、整治工作情况报告和整治工作中形成相关措施文件资料等。我局将在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核查,经核查符合以上条件的即解除挂牌督办。
在督办期限内未符合以上条件的,我局将依法责令你司全面停业整顿直至隐患消除;经延期整改仍不具备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提请省住建厅依法予以暂扣或吊销你司的安全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