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国立剧专博物馆及西街商业圈配套服务功能,提升城市吸引力和改善旅游环境,根据项目实际,特制定江安县西城片区古街改造项目(一期国立剧专博物馆和二期西街)商铺招商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商铺位置及面积
(一)江安县西城片区古街改造项目(一期国立剧专博物馆)位于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剧专大道、学府大道交会处,处于江安县戏剧文化核心圈,博物馆分为地上和地下两部分组成,招商区域主要为地上部分(不含地下室)。其中标的:2#建筑25.2 ㎡;3#建筑549㎡;5#建筑186.4 ㎡;共计760.6㎡。
(二)江安县西城片区古街改造项目(二期西街)位于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西街(县总工会与武警小区之间),西街商铺共62间,建筑面积为4429.4平方米,按照业态类别规划为25个整体。
二、项目定位及招商业态
(一)项目定位
以江安国立剧专戏剧文化为基础,打造戏剧文化IP,营造浓郁的文化氛围,推动城市文商旅融合发展。
(二)招商业态
1.一期国立剧专博物馆经营业态应与文化类相适应(如:文化创意品、品质咖啡店、沉浸式体验店等),满足城市功能发展和居民文化生活需求(注:动火类商业业态除外)。
2.二期西街经营业态应与每间商铺规划的业态相适应(如:咖啡店、书店、小吃店、本地菜、文创产品等),空置部分可带业态方案先评审后报名,业态控制为特色餐饮、特色商品店类。
(一)合法有效存续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报名截止日竞租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租人相关的结果(任何时候一经查实将取消承租资格,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四、招商方式
(一)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进行竞租,通过发布公告和公示采取线上(多彩江安)、线下(张贴宣传广告)两种方式同时进行宣传发动,报名公告至结束应满5个自然日。
(二)有意向参加招商的个人和企业,商铺类需缴纳诚意金0.2万元,诚意金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诚意金为每个业态商铺0.2万元)。所有报名意向承租人必须在2024年12月4日24时前,将诚意金一次性足额存入到招商人指定银行账户(户名:江安剧源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账号118564130447;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安支行),收款时间以银行时间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将视为不满足报名条件;招商人向意向承租人开具收款收据。
(三)符合本次招商条件的公司和个人,均需通过江安剧源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办公室(江安县南屏东苑2号楼二楼)进行正式报名,填报时需区分个人和公司。
1.自然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进行审核:(1)自然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2)诚意金收据。
2.法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进行审核:(1)有效期内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2)诚意金收据。
所有竞租人均需对照商铺信息,明确填报意向商铺名称。正式报名时间为2024年12月5日—2024年12月7日。
非文创类商铺租赁权取得采取竞价方式,50元/㎡起拍,每次加价不低于5元/㎡,竞拍商家按照价格从高至低进行排序进入评审程序,若竞拍价格最高者未通过业态方案评审,按照竞拍价格从高至低排序依次替补进行评审确定商家。文创类商铺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指挥部审定后确定商户。文创类商铺享2年免租期培育,两年期满后组织公开招商,同等条件下优先满足原培育商户。
(五)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须于竞拍结束之日起7天内(2024年12月14日前)提供业态经营方案(含经营内容、装修方案效果图、装修概算清单等);若到期内未提供,视为未实质响应招商要求,将取消竞租资格,不予退还其交纳的诚意金。招商人对意向竞租人提供的业态经营方案组织进行评审,评审时间另行通知,评审合格后签订正式合同。
五、租赁要求
(一)商铺以现状交付,由承租方负责商铺装修和经营,文创类商铺由承租方统一安装收银系统和监控系统。
(二)商铺租赁时限最低1年起租。
(三)非文创类商铺租金按年交付,首次缴付时间为签订租赁合同后3个工作日;从第二年起交租时间必须在上一个合同年期满30日前自行缴付至招商人账户上。
(四)租赁期满,双方可协商续签租赁合同,原租赁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六、优惠政策
(一)餐饮类店铺提供水、电、气入户,非餐饮类提供水、电入户。
(二)招租人负责免费提供商铺门头场景打造。
(三)商铺享受市场培育政策,从签定合同起,享2个月装修期免租。一次性签约1年享3个月免租期,签约2年享6个月免租期,签约3年享9个月免租期,租金按年缴纳;文创类商铺享2年免租期培育。
七、经营限制条款
(一)承租方不得转租、分租、改变经营用途、改变建筑风貌、房屋外观,且装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装修风格、造价和经营内容等)须严格按照招商环节提供的业态经营方案执行,未经招商人书面同意,不得更改;否则将解除租赁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二)承租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二个月以内投入经营,如有特殊情况须招租人同意方可延期,否则将解除租赁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八、其他
(一)诚意金于招商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取得承租资格的承租人诚意金自动转为保证金。
(二)未尽事宜,详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以合同条款为准。
(三)招商人:江安剧源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联系人:伍涛,咨询电话:19827425135。
(四)此招商方案解释权归江安剧源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所有。
附件:
1.出租商铺明细表
2.招商方案布局图
江安剧源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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