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扩散!又一波大额消费券,明天上午11点开抢!

民生   2024-11-21 15:35   四川  

明日小雪

天气降温

但我们的热度不减!

大额消费券持续发!

11月22日上午11:00点准时开抢

本次大额消费券

除聚焦零售、餐饮住宿、家电家居等领域外

另新增电动自行车专项消费券

福利持续加码!

定好闹钟!

准时开抢!

抢券方式

零售、餐饮住宿、家电家居消费券:进入“汉安云品”微信小程序,点击“蜀里安逸·多彩江安”消费券页面,选择对应领券区域进行领券。


“汉安云品”微信小程序


电动自行车专项消费券:进入“海狸拾袋”微信小程序,进入电动自行车消费券专区进行领券。

微信搜索“海狸拾袋”小程序☝

抢券区域


宜宾市江安县

消费券类别


零售消费券:满300元减75元、满200元减50元、满100元减25元

餐饮住宿券:满400元减100元、满300元减75元、满200元减50元

家电家居消费券:满5000元减500元、满4000元减400元、满3000元减300元、满2000元减200元、满1000元减100元

电动自行车消费券:满3000元减300元、满2000元减200元、满1000元减100元

消费券使用规则



领券规则:

每人仅可领取1张任意类型的消费券。

使用规则:

零售券、餐饮住宿券、家电家具券:消费者领到券后根据所领消费券类别,在“汉安云品”小程序公布的商铺中使用

电动自行车券:消费者领到券后根据所领消费券金额,在“海狸拾袋”小程序公布的商铺中使用

消费券有效期:

零售券、餐饮住宿券:领券后10个自然日(10×24小时)

家电家居券:领券后 3个自然日(3×24小时内)

电动自行车券:领券后 3个自然日(3×24小时内)

逾期消费券自动作废

消费券使用及核销要求:

1.零售券、餐饮住宿券需持券人消费金额达到满减要求后方能使用消费券,单笔消费仅能核销1张消费券,不能拆单或虚假消费,不得用于充值、预存等消费。

2.家电家居券需持券人购买冰箱(冰柜)、洗衣机(干衣机)、电视、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集成灶)、吸油烟机、投影仪、饮水机、净饮机、净水器、洗碗机、蒸烤箱、消毒柜、空气净化器等16类家电类产品;床、床垫、沙发、茶桌茶几、橱柜、衣柜、书柜、餐桌椅、书桌椅、淋浴器、灯具、装修材料、扫地机器人、智能马桶(盖)、吸尘器、洗地机、垃圾处理器、音响(箱)、智能门锁、智能沙发、智能床、护理床、紧急呼叫器、智能床垫、智能监控摄像头、轮椅(助行器)、助听器等27类家居类产品并且消费金额达到满减要求后,商家根据实际销售业务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单笔消费仅能核销1张消费券,不能拆单或虚假消费,不得用于充值、预存等,方可核销使用。

3.电动自行车券仅限于在江安县电动车以旧换新商家中购买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并且消费金额达到满减要求后,商家根据实际销售业务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单笔消费仅能核销1张消费券,不能拆单或虚假消费,不得用于充值、预存等,方可核销使用。


消费券使用商家名单



(点击查看大图)



来源江安县商务和服务业发展中心
编辑丨张彧华
责编丨李富强 魏蔚
监制丨张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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