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县关于2024年第二次公开选聘
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公告
一、选聘职位及名额
江安县亿源农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1名;
江安新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1名;
江安县亿源农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1名。
二、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选聘范围
面向县内外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重点面向具有央企、省属企业、市属企业、县属企业及规模以上民营企业(规模以上的民营企业范围为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二级或三级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经营管理经历的人员。
选聘职位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江安县2024年第二次公开选聘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廉洁从业,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好。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相关专业知识或工作经验,熟悉国家相关宏观经济政策及法律法规,熟悉现代企业管理、项目运作、规划等方面知识。
4.具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经营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能力,开拓创新精神和市场竞争意识强。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6.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三)职位要求
学历、年龄、专业、工作经历、任职经历等具体职位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
年龄、工作经历、证件取得时间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此次公开选聘网上报名的第一日(2024年11月25日),如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即截止报名第一日(即1983年11月25日以后出生的)未满41岁。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选聘范围: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2.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尚不能办理辞公职(辞职)的。
5.现役军人。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任职回避情形的。
8.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选聘采取网络邮箱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2月2日18:00。
1.选择岗位。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选聘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应准确、如实填写《江安县2024年第二次公开选聘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各项信息,连同岗位证明材料扫描件压缩后,以“拟应聘公司名称+岗位职务+姓名”命名发送至报名邮箱3868215496@qq.com。
3.报名材料要求如下:
(1)在职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报考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江安县2024年第二次公开选聘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或事业人员岗位聘用表(须加盖档案管理鲜章),能够证明本人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工作经历、任职经历、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近3年个人或所负责工作获得表彰表扬奖励等)的有关证明材料,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或考核结果文件(须加盖档案管理鲜章),自愿服从报考职位调配承诺书(附件3,愿意服从调配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职〈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等所有材料均以扫描件压缩后,连同本人证件照发送至报名邮箱。
(2)企业人员报考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江安县2024年第二次公开选聘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任职文件(需由出具单位加盖鲜章),报考人员所在国有企业或曾任职国有企业所属层级的证明材料(需由出具单位加盖鲜章),能够证明本人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工作经历、任职经历(由工作单位提供或开具证明材料,须加盖鲜章),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近2年公司考核情况、个人奖励、公司获得奖励等)的有关证明材料,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或考核结果文件(需由出具单位加盖鲜章),自愿服从报考职位调配承诺书(附件3,愿意服从调配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职〈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等所有材料均以扫描件压缩后,连同本人证件照发送至报名邮箱。
4.本次选聘中,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应聘人员须根据公告要求仔细填写信息,上传相应材料,避免因个人原因导致报名不成功。应聘者可选择是否服从岗位调配。
5.在考试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多岗位报考等情形,一律取消报考资格,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认真核对,确保无误。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多岗位报考等情形,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二)资格初审
网络资格初审仅对报考者填报的报考信息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审核,不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现场资格复审、考察中的复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报考人员应根据自身实际,对照公告和所报考岗位的具体要求,报考自己完全符合条件的岗位。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网络资格初审结果通过报名邮箱和电话反馈,请报考者注意查看报名时预留的邮箱信息。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现场资格复审
1.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国资管理中心等相关人员根据应聘者提供的资料进行现场复审。将以电话和邮件通知方式,由应聘者携带报考条件所需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将以电话和邮件形式进行通知,如因考生未按时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弃权,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2.应聘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未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需在收到补充资料的短信通知后24小时内完成资料补充,逾期未补充完整将视作自动放弃本次应聘,请应聘者关注相关信息。
3.资格审核资料与填报的报名信息须保持一致,若信息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
4.对竞争性不足的岗位,可在征求个人意愿的基础上进行调配。
(四)面谈比选
县委组织部会同有关机构负责人、专家对通过资格复审的人选进行集中面谈、综合比选,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选(同一岗位进入考察环节人选与岗位名额原则为1:1;经综合比选,无合适人选时,取消该选聘岗位)。
(五)考察
组织实地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品质、综合素养、专业能力、工作实绩和遵纪守法等情况,每个岗位根据考察情况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经组织考察,达不到选聘要求的,不予进入体检环节。对相关材料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聘资格。
(六)体检
1.体检须在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3.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7号)执行。
4.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七)任职安排
根据应聘者考察、体检等情况,结合应聘者个人意愿,提出选聘建议人选及聘用岗位,提交研究审定通过后,确定拟聘用人选。
(八)公示和聘用
经审定的拟聘用人员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后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公示环节取消聘用资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研究同意后,可等额递补。
四、人事管理
(一)选聘人员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在正式入职前须辞去公职或辞聘,与原单位脱钩,根据政策规定和身份性质确定劳动人事关系,办理相关手续。
(二)根据有关规定,对聘用人员实行任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任(每届聘任期三年)。三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继续聘任。试用期不合格或在聘任期内违反单位管理规定,单位予以解聘。聘任期内因违纪违法、不服从管理或不能胜任工作的,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五、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年薪制,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薪酬、任期激励三部分组成,其中,基本年薪40%、绩效薪酬50%、任期激励10%。经考核完成目标任务,总经理年薪以42万元为基数,副总经理年薪以35万元为基数,按考核结果上下浮动。任期激励在任期满考核合格后另行发放。(以上薪金均为税前数)。
六、注意事项
(一)选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及时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上公告。考生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公告,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联系电话(邮箱号)留错(更改)、不畅通,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复审、面谈、考察、体检、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江安县委组织部会同江安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江安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等部门负责解释。
七、监督
本次选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在选聘过程中如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岗位咨询电话:0831-2626615(江安县国资管理中心)
报名联系电话:0831-2622014(中共江安县委组织部)
监督电话:0831-2624444(中共江安县纪委)
附件:
1.江安县2024年第二次公开选聘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岗位表
2.江安县2024年第二次公开选聘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报名信息表
3.服从调配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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