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城:进入森林高火险期 提高护林防灭火意识

政务   2024-10-20 17:48   广东  



从本月起,榕城区进入“森林高火险期”,也就是全省统一的森林特别防护期。连日来,榕城区森防办联合应急、林业、公安及属地镇、街等相关单位,到辖区各地检查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



10月17日,检查组先后实地查看了榕城区东升街道龙石村、仙桥街道西岐村辖区林地及森林防灭火落实情况。


榕城区仙桥街道西岐村护林员 陈烁鸣:如果发现有可疑的火情,我们就及时进行处置。对森林防火检查站、还有上山的卡口,我们会对来往的车辆、人员进行一个安全的提示。提高群众爱林护林,紧急避险、森林防火这方面的意识。



据了解,榕城区森林分布主要有黄岐山、桑浦山、紫峰山等三大山脉,共有生态公益林8.86万亩,其中黄岐山有生态公益林0.62万亩,紫峰山2.7万亩,桑浦山5.54万亩。


榕城区应急管理局自然灾害救援股股长 黄希平:今年10月开始,广东省已全面进入新一轮的森林特别防护期。根据省、市统一部署,榕城区多措并举做好当前的森林防火工作,以高标准、严要求、强措施统筹抓好森林防火工作,狠抓隐患排查和野外火源管控措施落实,从源头上清除各类森林火灾隐患。




2023年3月,揭阳一村民陈某在进行农事烧杂时引发火情,造成森林受损,被依法处置。案例就在身边,警示就在眼前,公安部门提醒,市民要严格遵守森林禁火令的有关规定,自觉杜绝野外违规用火。


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治安大队民警 林海涵:根据《森林防灭火条例》,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林业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放火罪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构成失火罪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榕城区应急管理局自然灾害救援股股长 黄希平下一步,榕城区森防办将继续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突出源头管控,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压实责任,全力构筑森林防火屏障。



来源:揭阳民生热线

整理:榕城发布编辑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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