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电话/微信:152 0965 1111
广大居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自治区、中卫市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相关要求,自2025年1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执行价费分离政策,即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分别标示、分别计价。为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面向全市市民征集有关线索。
一、征集范围
1.充电电费和服务费不执行分别计价,或不执行以元/千瓦时(度)为单位计费的;
2.居民住宅小区内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不按照居民合表用户电价计收充电电费的;
3.未执行明码标价规定,未在充电场所、手机应用程序、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醒目位置分别公示充电电价、服务费项目与收费标准的;
4.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的;
5.充电后无法退还剩余费用的及收取费用时反向抹零的;
6.收费码插播违法违规广告、误导消费的。
二、线索受理途径
受理电话: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12315 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
举报地址: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沙坡头区中央西大道49号)
三、举报注意事项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市场监管部门接到举报后,将立即调查核实,依法查处,并为举报人保密。举报材料应当包括:举报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联系方式,被举报人基本信息,充电桩(站、场)地点、收费界面截图、价目公示牌等信息,如有缴费,需一并提供缴费记录等主要事实以及相关证据材料,相关基本信息和证据材料应当真实、客观。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17日
▍本文来源于:中卫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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