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两轮、三轮车整治专项行动的通告

政务   2024-11-16 13:30   青海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安全出行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全县道路交通流量特点,有效化解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风险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化隆县公安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40天的两轮、三轮车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自2024年11月18日起至2024年12月28日。
二、整治区域
全县范围内(城区所有的路段、国省干道、县乡道路、农村道路)。
三、整治车型
三轮车、老年代步车(燃油、电动助力)
四、整治重点
1、对未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的两轮、三轮车(燃油、电动助力)上道路行驶;
2、对已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不符合标准或未依法登记上牌的三轮车(燃油、电动助力)上道路行驶;
3、三轮车(燃油、电动助力)非法加装遮阳伞、挡风棉、改装车厢;
4、两轮、三轮车违法载人、逆向行驶、闯灯越线、车辆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
5、使用三轮车(燃油、电动助力)从事载客营运。
本通告自2024年11月18日起施行,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积极配合交警部门集中开展两轮、三轮车整治专项行动整治工作,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服从执法人员指挥和管理,对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将一律依法处罚。对妨碍、抗拒执法的,公安机关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化隆县公安局
2024年11月16日

编  辑丨达瓦卓玛    
核  发丨马俊晓       来  源丨交警大队


化隆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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