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村霸”“市霸”“矿霸”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题线索的公告

政务   2024-11-14 17:03   青海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省、市、县级党委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部署要求,落实公安部关于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推进会议精神,依法严厉打击治理“村霸”“乡霸”“沙霸”“矿霸”“市霸”“街霸”等黑恶势力,切实加强基层法治建设,进一步夯实基层社会治理根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农村牧区、自然资源领域黑恶势力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线索范围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欺压残害百姓、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黑恶势力;
3.破坏农村治安秩序,通过“霸选”“骗选”“贿选”等方式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经济资源、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恶力;
4.盘踞在商贸集市、农副产品批发、小商品零售、建筑材料、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各类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暴力收取保护费、看场费、进场费,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市霸”“行霸”类黑恶势力;
5.在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雇黑佣黑,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非法占地、滥开滥采、暴力拆迁、随意殴打群众的“沙霸”“矿霸”等黑恶势力;
6.农村牧区利用宗教影响实施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7.党员和公职人员失职失责失察,包庇纵容、出谋划策,甚至违法犯罪,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8.其他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农村牧区、自然资源领域等黑恶势力。
二、保护措施
广大群众如发现上述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题线索,请做好相关证据的收集和固定,并通过电话、邮件、信件等方式检举揭发。对举报人提供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属实的,将依据线索举报奖励有关规定,对举报人予以奖励。相关部门将对举报人信息和举报事项严格保密,并落实举报人、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保护措施。
三、举报方式
广大群众可采取当面到访、拨打电话、邮寄信件、发送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举报,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化隆县公安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110、0972-8722505
举报地址:化隆县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办(刑警大队219室)

化隆县公安局
2024年11月14日


编  辑丨达瓦卓玛    
核  发丨马俊晓       来  源丨刑侦大队


化隆县公安局
讲好警察故事,发好公安声音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