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厢区消费提示:食品安全篇

美体   2024-12-23 19:27   福建  



2024年元旦将至,为确保广大消费者节日期间饮食安全,城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元旦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一、购买食品需仔细

采购食品应到具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管理的超市、商场等经营单位以及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农(集)贸市场购买。选购预包装食品时,要注意查看其外包装上的标识和产品说明书,不选购外包装有破损、超过保质期以及不符合保存条件的食品。选购散装食品(食用农产品除外)时,应观察盛放食品的容器上的标签标识,是否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尽量选购在密闭容器放置或使用保鲜膜等覆盖的散装食品。不选购无标签标识、外观性状不正常、超过保质期的散装食品。不应徒手随意接触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

二、外出用餐要安全

外出就餐建议选择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登记证》,卫生条件好、设施齐全,实施“明厨亮灶”、监督公示牌上标示为“笑脸”的餐馆就餐。注重饮食均衡,合理搭配谷类、肉类、蛋类、蔬菜、水果等多种食物;注意饮食清淡,少吃油炸、烧烤食物;不要暴饮暴食以免引起胃肠功能失调或其他疾病。

三、网络订餐需谨慎

要查看商家证照信息、菜品原材料、店铺评价,不要仅仅关注菜品评价,谨慎下单。收到餐食后,查看包装是否完整、是否有被开启的痕迹、食品是否被污染等,并及时加工或食用,勿长时间存放。不网购凉菜、生食食品和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建议不要在微信及朋友圈等“私房菜”经营店订购餐品。

四、保健食品要分辨

不轻易参加免费讲座、免费茶话会、免费旅游等活动;不要将个人信息泄露给他人;不要相信虚假夸大保健食品功效的宣传广告。购买保健食品要认准“蓝帽子标识”,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治疗疾病。警惕保健食品消费陷阱。

五、消费凭证要留存

消费者在就餐消费过程中如出现呕吐、腹泻等不适症状时,应尽快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并保存就诊记录等证据,并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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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黄云煌
二审:梁亦娴
三审:许文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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