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根据党中央巡视巡察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2024年11月15日起,对县教育局党组、县实验小学、县实验幼儿园开展常规巡察,对14所公办中学(县第二中学、第四中学、第八中学、第十中学、第十一中学、第十二中学、第十三中学、第十五中学、第十六中学、第十七中学、第十八中学、民族中学、松城初级中学、横江初级中学)、26所公办小学(县第一小学、第二小学、第三小学、第四小学、第五小学、第六小学、第七小学、第八小学、第九小学、西关小学、民族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滨海学校、东关小学、三沙中心小学、牙城中心小学、水门中心小学、崇儒中心小学、柏洋中心小学、盐田中心小学、溪南中心小学、沙江中心小学、长春中心小学、下浒中心小学、北壁中心小学、海岛中心小学)开展“点穴式”巡察。
巡察工作时间40天左右,期间设立专门值班电话、邮政信箱和“码上巡”二维码。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和重点岗位主要负责人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中共霞浦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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