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院2024年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说明
入党推优工作是共青团组织积极向党组织推荐优秀青年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旨在从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党的积极分子,将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为党的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人才,为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落实团市委最新工作要求,现发布2024年北京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说明。
2024北京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说明
一、推优入党要求
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使“推优”工作逐步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渠道,使共青团员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来源。28至35周岁青年入党,一般应听取所在单位或所在地团组织意见。
推荐对象应具有1年以上的团龄,“推优”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的20%。“推优”工作以团支部为单位,在党支部和上级团委的领导下进行。既可推荐团员中的入党积极分子成为党的发展对象,也可推荐团员中的入党申请人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原则上应当是团员中的入党积极分子。
二、推优入党对象
年满18周岁的中国青年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中的优秀共青团员,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优先由团组织推荐加入中国共产党。
三、推优入党工作程序
基层团组织依据党组织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确定年度“推优”工作计划。
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的具体程序
01
团员自愿向所在团支部以及本单位(部门)党支部提交入党申请书。
02
召开支部团员大会,清点参加大会的团员人数,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
03
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提出推荐标准,推荐标准应遵循各地开展的积分评议、志愿服务等团员评优机制。
04
申请入党的团员分别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对党的认识。
05
团员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推荐,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候选人。向所在团支部以及本单位(部门)党支部提交入党申请书。
06
团支部委员会在对推荐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并征求党支部意见的基础上,讨论确定推荐人选,填写《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形成书面材料。所在团支部以及本单位(部门)党支部提交入党申请书。
07
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上级团组织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书面材料报上级团委审批。
08
上级团委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团支部向党支部正式推荐。
09
接下来进行党内发展程序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四、推荐党的发展对象具体程序
对经党支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团员,所属团组织应配合党组织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工作,协助开展每半年一次的考察,针对存在的问题向党组织提出意见建议。对经过1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应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由“推优”大会产生党的发展对象推荐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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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清点参加“推优”大会的团员人数,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自愿向所在团支部以及本单位(部门)党支部提交入党申请书。
02
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符合“推优”条件的候选人情况,候选人的产生应遵循各地开展的积分评议、志愿服务等团员评优机制。
03
候选人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
04
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进入考察环节。
05
团支部委员会对推选出的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不唯票,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提出组织意见,填写《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形成书面材料。
06
“推优”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上级团组织反映。
07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书面材料报上级团委审核。
08
上级团委审核团支部推荐意见和相关材料,对被推荐对象进行进一步考察。审批同意后,由团支部向党支部正式推荐。
09
接下来进行党内发展程序,经基层党委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上级团组织应当在1个月内向基层团支部通报传达。
五、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团委“推优”所需文件上报审批说明
01
《XXX团支部关于推荐XXX等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请示》
02
《XXX团支部关于推荐优秀团员XXX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报告》
03
《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
(1-3填写完成后上报学院团委李海珊老师处审批。审批完成后交至对应党支部书记,注意需要按模板填写)
04
“推优”成功团员的入党申请书
(与上述文件一同交至对应党支部书记。)
备注:上述文件应在团支部范围内收齐后再统一到上级团委和对应党支部办理流程。
请各支部于10月7日前完成支部推优工作,并在收集整理好材料后与党支部书记完成交接。
六、关于入党推优工作的Q&A
Q1:什么情况下不能被列为推荐对象?
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不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立场不坚定、态度不坚决的;传播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论的;不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不得列为“推优”对象。
Q2:团支部 (总支部)书记和基层团委书记“推优”怎么推?
团支部(总支部)书记和基层团委书记由上一级团组织在认真听取团员青年意见的基础上,直接向所在的单位党组织推荐。
Q3:推优入党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在《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明确提出团的基层组织要“对团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1992年,中组部和团中央联合下发了《中共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出了“两个一般,两个主要”,即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使'推优'工作逐步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渠道,使共青团员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来源”,该文件至今仍具有效力。2014年出台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对发展党员工作作了进一步的规范,明确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进一步拓展了共青团推优工作的空间。2019年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了推优入党的工作内容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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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 朱玟晓
排版 | 朱承睿
审核 | 李海珊 崔田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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