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监察委员会关于聘请第二届特约监察员的决定

政务   2025-01-07 18:01   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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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全市各级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西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有关规定,林芝市监察委员会决定聘请(以姓名笔画为序)石倩璐(女)、石志敏、次仁拉姆(女)、朱新海、次仁央宗(女)、吴真真(女)、志军、陈保清、张蓉(女)、李咪咪(女)、索朗卓玛(女)、普布玉珍(女)、蔡尧等13名同志为林芝市监察委员会第二届特约监察员,聘期至2027年12月31日。








来源:林芝市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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