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保障民生、助力老年生活安稳的重要保障。为倡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及爱心人士对平达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给予资助,帮扶困难群体参保缴费,增加个人账户积累,让受资助人享受到更加有保障的晚年生活。特发起此次倡议,呼吁各位有能力、有意愿的爱心企业、爱心人士及居民朋友给予资助。
一、资助人和受资助人范围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可自愿选择符合其资助意愿的参保人进行缴费资助(以下简称“资助人”)。受资助人是符合云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参保人。特别鼓励资助困难群体参保缴费并提高缴费档次。
二、资助标准
资助人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自主确定对受资助人的资助标准。社会资助应在受资助人个人缴费的基础上开展,社会资助不替代个人缴费和政府对困难群体的代缴。受资助人同时享受集体经济补助的,其集体经济补助和社会资助的合计金额不得超过云南省当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高缴费档次标准(2024年度为9000元),不能对以往年度进行资助。
三、资助的好处
1.养老金大幅提升:社会资助可增加参保居民的个人账户积累额,如子女资助老人每年缴纳高档次保费,到领取养老金时,能大幅提高月养老金金额,让老人过上更富足的晚年生活。通过资助将增加个人账户存储,可以有效提高参保人领取待遇水平。参保人员身故的,个人账户剩余金额将依法继承,家属还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不会有损失本金的风险。
例如:1966年出生的张三2012—2026年假设按照最低档200元缴费,2026年领取待遇时个人缴费账户共计3450元,不考虑利息等因素,他每月领到手的养老金有180元左右。若自2024年开始,每年个人缴费9000元,其子女再给予9000元的资助,个人账户将增加54720元(含财政缴费补助720元),他每月将能领取养老金约570元,养老金水平将大幅提升。回本预期:张三个人缴费及社会资助总共57000元,约8年将领回本金,也就是说等到他68岁,就领回了本金,接下来都是政府在给他发钱养老。
2.减轻个人缴费压力:部分居民因收入低等原因导致缴费困难,社会资助可帮助其按时足额缴费,提升城乡居民养老待遇水平,促进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四、资助方式及流程
(一)直接资助给个人
资助人与受资助人就资助的资金、用途、期限等内容订立资助协议。协议签订后,资助人向受资助人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龙陵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提交办理申请,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资助人将资助资金直接存入当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相关社保手续。
(二)通过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村小组资助给受资助人
资助人与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村小组就资助的资金、对象、方式和期限等内容订立资助协议。协议签订后,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村小组按照协议约定的事项,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制定具体的资助方案,公示无异议后,将受资助人名单、金额、受资助情况说明、公示结果及申请材料等报送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龙陵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资助人将资助资金直接存入当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相关社保手续。
具体经办流程及所需资料可到平达乡党群服务中心养老保险窗口现场咨询。
平达乡党群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