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尝鲜”,宁都1人当场被抓!

时事   2024-10-10 09:55   江西  


保护野生动物

成为越来越多人的共识

但总有人心存侥幸

想吃“野味”尝尝鲜

并认为不是什么大事

不知非法狩猎

涉及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最终自食苦果

捕猎反而被“捕”



近日
交管大队洛口中队在设卡盘查时
发现一男子车上袋子内装有竹鼠和蛇
随即将该线索移交至东山坝派出所
接到线索后
民警立即开展核查



经调查

该男子谢某为满足口腹之欲

便骑车前往东山坝镇山林中

寻找竹鼠洞和蛇洞

通过掏洞的方式

捕猎竹鼠四只和蛇四条

谢某对非法狩猎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并如实供述了在此之前

曾多次在周边山林中

放置简易捕猎装置非法狩猎的犯罪事实



目前

谢某因涉嫌非法狩猎罪

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以 案 释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野生动物是生态系统的

重要组成部分

对生态环境的维持和修复

具有重要意义

保护野生动物

自觉抵制野味

就是守护绿色家园



源:宁都公安

编辑:谢芸

编审:雷旭华

审核:李能玲 曾嵘峰

监制:温新民 廖鸿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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