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
特别是春节临近
烟花爆竹销售进入旺季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
未经许可
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
都属违法
!!!!!
案件一
2024年11月5日,诸暨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店口镇一仓库内发现大量非法烟花爆竹产品,经核查,该仓库属于店口镇某烟花爆竹店,且部分非法烟花爆竹产品正在售卖,该经营店存在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之规定。
目前,执法人员已对该案件进行立案调查,并查封、扣押900余箱非法烟花爆竹产品。
案件二
2024年11月7日,诸暨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东和乡检查时发现,某烟花爆竹店的仓库内储存着大量编码相同的非法烟花爆竹产品,且该经营店有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目前,执法人员已对该案件进行立案调查,并查封、扣押94箱非法烟花爆竹产品。
案件三
2024年12月19日,诸暨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经摸排发现,浬浦镇某烟花爆竹经营店存在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行为,涉嫌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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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三起案件
相关部门将依据法律法规
进行严肃查处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 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应当向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采购烟花爆竹,向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供应烟花爆竹。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应当向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采购烟花爆竹。
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零售经营者不得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
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不得向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供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不得销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
烟花爆竹作为燃烧爆炸物品
从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到废弃销毁
都具有高危属性
当前
烟花爆竹行业已进入产销旺季
也是烟花爆竹事故易发多发时期
加强安全防范十分重要
这份烟花爆竹安全提示卡
请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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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来源:诸暨应急
编辑:淮尧
☎ 投诉曝光:0575-8725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