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
吕大亨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邹丽平为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杨洋为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冯志超为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林伟刚为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李宏霞为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薛信东为绥阳人民法院穆棱人民法庭庭长;
王金锋为东方红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刘阳为东方红人民法院迎春人民法庭庭长;
廖洁为东方红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蒋莉红为诺敏河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来源: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编辑:刘书平、张尚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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