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三个一” 为群众减负 为胜算“加码”

政务   2024-12-10 16:26   黑龙江  
财产保全是保障胜诉权益
促进主动履行的重要举措
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
坚持一站式集约办理
一体化财产查控
一贯式宣传引导
让财产保全工作
更便捷、更精准、更深入
提升了财产保全工作质效



11月19日,让胡路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受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王某向姚某某借款10万元,偿还8000元后余款未还。姚某某起诉王某夫妻二人并申请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经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发现,被告名下有足额清偿的能力,法院第一时间冻结被告银行存款。被告得知后,第二天便主动找到法院清偿了余款,原告随后撤诉并申请解除保全措施。法院仅用时一天便实现定分止争。







“一站式”集约办理更便捷




整合工作事项。在诉讼服务中心开辟专门场所、配备专门设施,抽调专门人员(法官1人、书记员4人、法警1人),组建执保团队,将原来分散在审判、执行各条线各团队的诉讼保全事务剥离出来,由执保团队统筹办理诉前及诉中财产保全事项。减少内部流转。开通“立案+保全”专门窗口,简化财产保全申请流程,立案申请、保全申请、担保(函)等申请所需材料向当事人一次性告知,审核、查控、裁定、执行等事项可实现一次申请、一个流程、一站式办理。






“一体化”财产查控更精准




对于财产线索明确的诉讼保全申请,充分运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总对总”“点对点”开展财产查询、信息反馈、线上冻结,最快6小时“即申即保”。对于情况紧急,但不能精准提供财产线索、无法提供等额担保的诉前保全申请,提示引导当事人考虑选择查控范围更广、担保要求更低、启动条件相对宽松的诉讼保全,精准查询被申请人不动产、银行存款、网络存款、车辆等财产信息,为申请人合法权益争取更大空间。




“一贯式”引导督促更深入




做足“保全+宣传”。加大财产保全宣传引导力度,将保全贯穿调解、立案、审判、执行各阶段全过程。向当事人发放财产保全告知书,充分宣传财产保全对促进调解、和解的积极作用,提升群众风险防范意识,引导群众主动申请财产保全。去年以来(截止12月5日),办理各类保全案件2465件,占民事诉讼案件(集团、速裁除外)的五分之一。做实“保全+调解”,坚持将调解贯穿保全工作全程,抢抓一切可能的调解“窗口期”,在采取保全措施的同时,加大对被申请人的释法析理,有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积极履行义务。

让胡路区人民法院
将始终坚持省法院
“一要二统三抓实”工作思路
进一步优化财产保全工作
持续推进诉讼服务提档升级
努力为群众诉讼“减负”
为胜诉权益“加码”



来源: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

编辑:刘书平、张尚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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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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