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你家前几天是不是丢了一辆电动车?”10月28日下午,大冶市公安局金牛派出所民警孙鼎来到刘先生家里向刘先生询问是否有电动车被盗。刘先生表示很诧异,自己确实有电动车被盗,但想着自己的车本来就是二手买的,已经很旧了,没想到警察先一步知道了,还把案件给破了,连连握着民警的手表示感谢。
事情的来龙去脉还得从10月24日说起,上午9点半左右,金牛派出所接到报案:胡先生称自己家的洗衣机被偷了。接到报警后,金牛派出所民警刘文飞立即前往案发现场了解情况:胡先生家住在村里的一个老式平房,屋外有一大片空地,洗衣机就放在大门旁边的地上,平时也是在那里洗衣服,母亲起床后发现洗衣机不见了,就跟儿子胡先生说,胡先生立即打电话报了警。
办案队民警孙鼎立即开展侦查,通过视频监控、现场勘查以及走访调查等手段,迅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余某某,并于28日将余某某抓捕到案。
经余某某供述:其于2018年因盗窃被大冶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两个月;2020年因盗窃被大冶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2022年因盗窃被大冶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2024年因盗窃被大冶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原来,今年7月份从咸宁监狱释放后,余某某一直在金牛的家里生活。10月中旬左右,余某某在去同学家串门,回家途中看到一家住户门口停放了好多旧的电动车,便盗走一辆电动车骑回了家。10月23日晚,余某某在骑自行车路过一户人家时看到卫生间里有个小型的洗衣机,想着带回家自己用,便又动起了歪心思,将该户人家的洗衣机盗走。
目前余某某已被大冶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审核 | 陈宇
✎编辑 | 虞琛
✎撰稿 | 吴怡
✎供稿单位 | 金牛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