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深化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工作,进一步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和法治意识,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红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持续对酒驾、超速、超载、闯红灯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查严处。现曝光一批近期查处的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闯 红 灯
01
违法时间:2024-11-01 09:20:15
违法地点:古峰岭路口(由北向南)
违法时间:2024-11-02 14:30:47
违法地点:红安工业园弘恩药业路口
违法时间:2024-11-03 12:19:39
违法地点:红安工业园弘恩药业路口
超 速
02
限制速度:60公里/小时
违法时间:2024-11-02 09:42:46
违法地点:东坳卡口(永河至两道)
行驶速度:80公里/小时
限制速度:60公里/小时
违法时间:2024-11-02 18:51:23
违法地点:盐店河卡口(七里至华河)
行驶速度:77公里/小时
限制速度:60公里/小时
货车超载
03
1、号牌号码:鄂J96558
违法内容:超载30%以上未达50%
货车超载违法记录表
酒 驾
04
2024年10月23日21时许,违法行为人李某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饮酒后驾驶一辆小型汽车,行驶至红安县杏花乡福利院门口,被红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国省道二中队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民警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29mg/100ml,李某某的行为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红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作出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酒后驾驶机动车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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