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佳节至 安全月更圆——2024年中秋假期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政务   2024-09-16 12:53   山西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金秋送爽,一年一度的中秋佳节即将到来,在此朔州交警四大队提前祝大家中秋快乐,团团圆圆,阖家欢乐!

      放假期间,敬请各位家长做好孩子的监护、安全工作,并合理安排好孩子的活动,让孩子度过一个平安、快乐、充实的中秋假期~





一、步行


1、过马路要遵守交通信号灯,走人行横道、天桥等过街设施,切勿闯红灯、翻越隔离栏;


经过人行横道时行人也要注意过往来车,不要从车流中穿越而过,预防进入车辆盲区引发事故,案例:2023年2月15日,广东省海丰县发生一起令人悲痛的交通事故,有2名穿着校服的小学生在过人行横道斑马线时发生事故,造成1死1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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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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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剖析

2、通过路口切勿追逐打闹,步行时不要出现低头看手机、听音乐、看书等分心行为,要注意观察周围车辆状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事故案例:2023年9月3日,王某驾驶小型客车行驶至攀枝花市东区柏林郡路段斑马线路段时,将在斑马线奔跑通过的学生李某撞到,所幸车辆速度较慢,李某仅受轻伤。经交警三大队认定,王某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未注意观察且未减速,负事故全部责任。
3、通过路口时,要注意观察路况,远离、避让转弯车辆,特别大型车辆;



4、不在小区出入口、马路边或者车辆周围玩耍打闹或者使用滑板、旱冰鞋、平衡车等滑行工具;



5、家长带低龄孩子出行旅游,横过马路一定要牵着孩子的手一起走,切勿与孩子分离各自步行马路,预防孩子跟不上父母猛跑发生事故。

事故案例:4月26日湖南娄底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一孩子奔跑过马路被重型半挂牵引车撞倒在地,交规社小编发现此类事故不少是家长带孩子外出时发生的,发生在农村地区,家长带孩子外出步行时,由于孩子身材矮小走路慢,孩子跟不上家长会快速奔跑横过道路,此时恰好遇到有车辆疾驰而来悲剧就发生了。




二、骑乘非机动车


1、未满12周岁不能骑行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能骑行电动自行车,未成年人骑电动车不能载人,未满18周岁且未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不能驾驶摩托车等机动车辆。

事故案例:2023年9月5日中午12点,2名穿着校服的学生共骑一辆电动车通过路口左转弯时惨遭混凝土搅拌车撞倒均被碾压,后车轮从身体上压过去,交规社小编注意到2名学生被碾压其中一人抬头看下自己身体几秒钟之后倒下,另一人受伤坐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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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东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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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骑乘电动自行车要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并系好安全卡扣;

3、骑行非机动车要在非机动车道或靠右侧路边行驶,不要并排骑行或互相追逐,也不要逆向行驶,遵规守法出行;

4、通过路口或横过机动车道时,应注意观察来往车辆,过人行横道应下车推行。

事故案例:2023年9月10日下午4点左右,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发生一起惨烈的道路交通事故,两名孩子各骑一辆自行车同行从村道右转驶出主路时,其中一7岁女孩与一辆过往小汽车迎面猛烈相撞,另外一同行小孩与小汽车擦肩而过躲过一劫,事故导致受伤女孩(张某某)送往医院抢救无效后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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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乘坐机动车


1、乘车时要全程规范系好安全带,儿童要使用安全座椅;

2、日常出行、外出旅游或离校返校时要注意所乘车辆的核载人数,拒绝乘坐超员、无牌无证或没有安全保障的“黑客车”;

3、谨防“开门杀”,等车停稳尽量从右侧下车,用距离车门较远的那只手开车门,上半身自然转动,视线随之移向后侧,然后将车门打开一条小缝,仔细观察确保安全后再下车;

4、坐在车内千万不要将头、手等身体部位伸出车窗外。


提醒各位家长朋友,孩子在假期“放飞自我”的同时,家长千万不能松了交通安全”这根弦,不论是家长带孩子出门,还是孩子们自行外出,都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度过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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