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出行要
各行其道、遵章守法
还会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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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案情
2024年05月05日09时20分,当事人李某某驾驶冀FC8J**小型客车,沿朔州市里滋线由东向西行驶至滋润村西路段处,驶入对向车道时,与同车道由东向西骑行二轮电动车当事人徐某某发生相撞,后与由西向东行驶的当事人刘某某驾驶晋FK32**轻型货车发生相撞,造成徐某某受伤,三方车辆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后经交警认定李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在不具备超车条件的时候
借道超车
这些注意事项一定要了解
1、保持车距
无论是行驶在哪,保持车距一直是万用法则,部分道路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分界线,必须时刻准备着避让行人、电动车、摩托车,同时,非机动车也应时刻注意保持车距,尽量靠右侧行驶,不要行驶到道路中间,占用机动车道路。
2、注意实线和虚线
超车时,一定要确认道路条件是否符合超车要求,中心线为虚黄线的允许借道超车。
中心线为一条实线加一条虚线的允许借道超车并可以短时间行驶。
中心线为一条或两条实线的都严禁压线行驶和严禁借道超车。
在允许借道超车的路段,要在确保对向无来车,并与前方、后方车辆保持有足够安全距离,确认安全后才能实施超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