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曲圈存在以下一些所谓的 “潜规则”:
评奖活动中的不正当竞争:
托关系、走后门:在各类戏曲大赛、戏曲节、艺术节以及其他戏曲评奖活动中,部分参赛者或参赛单位不把精力放在提高自身创作水平和作品质量上,而是千方百计地找靠山、托熟人、套交情、拉选票等。通过这些不正当手段获得荣誉与利益,而一些真正有实力、专心创作的人或单位可能因此被埋没。 利益交换:存在评委与参赛者之间的利益交换情况。比如评委收受好处后,给某些水平不高的表演或作品打高分,让其获奖,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评奖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编制与转正名额的不合理分配:在一些剧团中,编制和转正名额有限,有时不一定会根据演员的专业水平和表现来分配,可能存在人情关系、背景等因素的影响。像一些有实力的演员可能长期是临时工,而一些专业能力不那么突出的人却能轻松获得正式编制。 角色分配的不公正:主要角色往往能获得更多的关注和机会,在角色分配时,可能会存在论资排辈、看关系而非看能力的情况。一些年轻有潜力但没有背景的演员很难获得重要角色的演出机会,限制了他们的发展。
资金使用不透明:政府或相关机构会给剧团拨款用于排新戏、培养演员等,但在资金的使用上可能存在不透明的情况。部分剧团领导可能将资金挪作他用,或者在排戏过程中存在浪费、虚报开支等问题,真正用于戏曲发展的资金没有得到充分利用。
排挤他人:剧团内部可能存在不同的派系或小团体,他们为了争夺利益和资源,会互相排挤、打压不属于自己团体的演员。一些优秀的演员可能因为不愿意加入某个派系而受到孤立和压制,影响其在剧团内的发展。 干扰剧目生产:小团体可能会以各种借口抵制剧目安排、角色人头安排,致使无法正常投入排练,影响剧团的整体创作和演出水平。
需要指出的是,这些所谓的 “潜规则” 并不是戏曲圈的普遍现象,大多数戏曲从业者都秉持着对戏曲艺术的热爱和尊重,坚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努力推动戏曲艺术的传承和发展。同时,随着行业的不断规范和监管的加强,这些不良现象也在逐渐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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