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避孕是指在无保护性生活或发现避孕失败后数天内为避免或减少非意愿妊娠而采用的补救避孕措施,可以有效降低母婴患病和死亡风险。中国妇幼健康研究会安全避孕专委会组织国内计划生育临床、流行病学和药物不良反应等方面专家,从紧急避孕的种类、机制、有效性、临床应用策略等方面进行了探讨。推荐紧急避孕在无保护性生活后越早使用避孕效果越好。左炔诺孕酮、米非司酮和醋酸乌利司他尽可能在无保护性生活后72 h内使用;含铜宫内节育器在无保护性生活后120 h内放置具有较好的紧急避孕作用,不取出即可作为长效避孕措施;任何育龄期女性都适合按需使用紧急避孕方法;紧急避孕药的使用没有绝对的医疗禁忌证;应避免反复多次使用紧急避孕药;紧急避孕后应及时转换使用常规避孕方法。本共识可为从事避孕节育服务的临床工作者提供决策依据。
文章来源:中国妇幼健康研究会安全避孕专委会.紧急避孕临床应用专家共识(2024年)[J].中华生殖与避孕杂志, 2024, 44(11):1107-1115.DOI:10.3760/cma.j.cn101441-20240726-00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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